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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哲学论文(通用10篇)

2024-10-02 23:44:57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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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哲学论文(通用10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哲学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1

  【论文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初的“礼”具有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性质,从内在和外在两方面规范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礼”的外在强制逐渐减弱而内在规范却日益增强和完善。提倡礼治的儒家通过以仁释礼,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使人们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从而确立一种精神信仰。在这种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合而为一的内在精神信念支持下,使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理念的和谐社会的内在和谐得以实现。

  传统的中国社会,从政治学的方面看,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从社会学的方面看,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传统的礼,这样的秩序自然要强调修身、提倡克己和注重教化。

  一、礼治的历史渊源与内涵

  “礼”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祭祀仪式。西周时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礼”和“刑”共同构成了当时社会法律体系的基础。“礼”发挥积极主动的教化功能,“刑”则发挥消极被动的制裁功能。“礼”对于社会成员的举止言行提出正面的指导性要求,明确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而“刑”则对社会成员背离‘礼”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治与处罚。

  儒家一贯主张礼是为政的重要基础,礼与治国密不可分。“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国之治乱,全系于礼之兴废”。在周代,道德就其形式来说,表现为大规模的、系统化的礼。但三代之礼不下庶人,在春秋时已然崩坏,无恢复可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思想家们开始对道德规范加以理论的解释和宣传,并使道德规范明确化、系统化。孔子主张维护周礼,想通过重建礼乐教化的努力,彻底转化现实政治的权力结构,让互信互赖的道德意识取代强制性的统治模式而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正是孔子德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孔子提出“为政先礼”,认为礼是国之所以昌、人之所以立的根本。孔子把他的拥护礼的主张集中成为他所谓“正名”的理论,明确提出为政之道以“正名”为先,认为治理国家必须首先“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因此,“正名”,是正礼治秩序之名,就是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是通过“正名”建立的“礼”,仅仅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制度,孔子认为,“礼”不仅应该是人们自觉地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应该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在外部的恰当表现。

  二、礼治通过以仁释礼确立一种精神信仰

  为了使礼反映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孔子提出“仁”的概念,以仁释礼,将礼的强制规定与仁的自己要求融为一体。在孔子那里,“仁”是道德的核心,是理想人格,是解决人际关系问题的最高准则。按照孔子的解释,“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孝悌。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并指出,“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把在家孝父从兄与在外尊君事公卿联系起来。孔子说“孝慈则忠”,孝亲与忠君的关系是同体异用,君臣如父子,对父能孝,对君就能忠,对君主的忠是对父孝的自然延伸,国家君臣关系是家庭父子关系的放大。孔子认为,能够实行孝悌,并把这种品德影响到他人身上,这也就是参与政治了。“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当政者应致力于孝悌这个根本的基础。二是爱人。孔子认为:“仁者爱人”,“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孔子主张从“亲亲”出发,由亲近爱敬自己的父母亲人,推而广之,到爱众人,即所谓“泛爱众,而亲仁”。爱人实行起来有两个方面效果:在消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我不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也不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孔子所谓“恕”;在积极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我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孔子所谓“忠”,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为“忠恕之道”。“忠恕之道”就是实行“为仁之方”。

  从“仁”的内容可以看出,孔子突出了“仁”作为个体生命的主体性特征,强调“仁”是完全内在于生命,与生命同在的。由于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是彼此互动成长的,需要礼来规范和调整,而这种规范又是以个体生命的道德修养为基础的。孔子认为,仁和礼的关系是统一的,仁是礼的基本精神,是内在的道德,礼是仁的现实体现,是道德的标准,仁以礼为客观的社会标准,礼以仁为实际内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如果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是不能贯彻礼乐的,礼的种种规定,也就徒具形式,失去了意义。

  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努力克制自己的行为,加强自身的修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就算有了仁德。仁与不仁,要看视听言行是否符合礼的要求,如果违礼,也就是违仁。孔子通过把礼纳入克己的自己修养中,以礼作为克己的客观尺度,使这种克己不再是单纯的主观性活动,礼也由此成为仁社会化的一个中介,是个人从本能生活中超越出来,使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人的重要中介。孔子用仁来解释礼,从而给礼以新的思想内涵,注入新的生命力,礼因此获得了生机,同时也奠定了儒家以礼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的基础。转孔子通过以仁释礼,重新挖掘和弘扬了礼的真精神,使之建基于Et常生活情理,把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这就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正是这种合一,使个体的自己修养和人格完善成为孔子德治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

  自己修养的目的是为了立身治国,而立身治国的基础或前提是修己,通过“修己以敬”,达到“安人”、进而“以安百姓”的目的,这就是孔子的德治模式。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儒家经典《大学》进一步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秦汉已有“三礼”著述作为政统教育,儒家明确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实践步骤,并以此步骤归纳、阐发道德规范,使道德规范系统化、理论化,至宋明时期进一步强化为封建“道统”。“礼”经过历代精英阐述而形成的“道”,构造了中国礼治社会的意识形态。

  三、传统礼治构成社会内在和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和”,来源于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阴阳调和,和谐就能生长万物,相同就难以持久。用别的事物去协调另外的事物,叫做和谐,所以能丰厚增长并吸引万物。“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为贵”是孔子德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蕴涵着深刻的理性价值。因此,“和”由原来阴阳调和之意,引申为指人际关系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睦、和谐、融洽。在孔子那里,“和”即“中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孔子解决社会问题的着眼点旨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这种思维模式与中国“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和整体主义的伦理价值模式是合光相配的。这种力求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思想,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学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关键。

  礼治解决社会问题方法论的逻辑起点是个体修养,逻辑终点(最后的目标和归宿)是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和谐。在个体修养问题上,强调的是自己对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的遵从。孔子以君子的道德人格为和谐的典范,以“智”、“勇”、“信”、“义”、“忠”等作为君子的基本人格要求。个人要恪守礼法,自己控制,不得妄为,与社会的发展形成有机的协调。在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上,孔子认为,“仁者爱人”,人与人要互相爱护,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这就要求人们社会生活中做到上下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兄弟有悌、朋友有信,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人的价值,把别人也当作与自己同类的人看待,以人为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这样由内而外、由点及面,家庭和顺,国家有序,天下就会进入和谐状态。

  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避免因礼义失范导致的精神萎靡与价值虚无,重新恢复生活、家庭、社会、文化、体制应有的人性化、人文化特征,乃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一大关键。以礼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礼治观对当代中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具有重大价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2

  “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三级”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三大要素是不可分割的,是互补的、是相互作用的。是“真理标准”的三个部分、三个层次。三大要素三而合一,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真理标准”。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效果”

  论“真理标准”三要素

  我认为,“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三级”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

  第一要素是根本、是核心。对第二要素、第三要素具有领统作用、制约作用、导向作用。第二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价值体现或说价值取向,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重要特征,也是正确实践、真理的价值体现和重要特征,第二要素服从并服务于第一要素,是第一要素与第三要素的中间环节,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功利性、积极作用的形象化,是第三要素的根本特征。第三要素受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的统领和制约,第三要素服从第一要素、第二要素,为第一要素、第二要素服务。第三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化和代表,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内容和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要素的相对性比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大一些。三大要素都是客观的,都是有功利性的。

  对人类来说,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都有价值取向,都有功利性。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是人类的居住地、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是人们物质生活资料的宝库。客观规律和真理是打开宝库大门的钥匙。人类认识、了解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掌握了客观规律和真理,就会利用它指导实践,人们就会得到利益,反之,不认识它、不了解它,就无法利用它指导实践,就得不到它带来的好处,或者可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这就是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真理的价值。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密不可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有时也会给人类带来某些灾害,但利大于弊。“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一。这是不可质疑的。因为我们必须检验“实践”、“认识、思想、理论”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人类的发展史作为“实践、真理”的检验场已经证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正确的实践、正确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人类发展史还证明: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错误的实践、错误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的。所以,我认为,“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实践的效果”的内在的根本属性。实践取得的良好效果较大,而不良后果较小,其自然会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实践取得的良好效果大于不良后果,就证明实践是正确的,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同时也证明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是真理;实践产生了不良后果、严重后果、恶果,而良好效果较小,这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不利的,是会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这也是不言自明的,这样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所以,我认为,“实践的效果”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三,它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密不可分的。三大要素都具有客观性,都有功利性,都有“真理标准”的功能,都有作“真理标准”的资格,但第一要素因为不能承担单独执行“真理标准”的检验任务,其必须用自己的代理者(客观的具体事物即“比较核对物”)去执行“真理标准”的检验任务,其对自己的代理者起指导作用、监督作用,或者其与代理者相结合而发挥“真理标准”的检验作用。“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实践的效果”的根本属性,它和“实践的效果”同属“比较核对物”,同为“比较核对物”的内容,只不过是“实践的效果”比较具体,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比较抽象而已。“实践的效果”显而易见,具有现实性,更具说服力。“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对“实践的效果”发挥制约作用、导向作用,具有“顾后性”。它在“实践”、“真理”反复被检验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要素和第一要素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三大要素是不可分割的,是互补的、是相互作用的。是“真理标准”的三个部分、三个层次。三大要素三而合一,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真理标准”。我认为,我们不应当从三者之中取其一作为“真理标准”,也不能从三者之中取其二作为“真理标准”,丢掉其中的任何一大要素都是不完全正确的,都是不科学的。

  “符合或基本客观实际、客观规律”或者说“客观实际及其规律”虽然不能直接发挥“真理标准”的作用,但它毕竟要发挥重要的间接作用。“实践”、“思想、理论”必须通过“比较核对物”和它进行比较,而不是和别的东西进行比较,所以,它居于核心地位,是根本要素。“实践的效果”是人们把理论同实践相结合产生出来的良好结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即正确实践的产物,它是新生的客观事实,是不会因人的意志或意识而消亡的。它作为“实践”、“思想、理论”和“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具体的“比较核对物”是最适当,最科学的。“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由于是“实践的效果”的根本属性,所以,它也属于“比较核对物”的范畴,它和“实践的效果”同为“比较核对物”,把它排除在“比较核对物”之外是极其错误的。怎样检验“实践”、“思想、理论”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简单地说,从理念上说就是要看“实践”、“思想、理论”的价值取向,看其功利性,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有价值者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实践”、“思想、理论”。反之,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从实际操作来说,就是用“实际的效果”、“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比较核对物”,用它把“实践”、“思想、理论”同“客观实际、客观规律”联系起来,进行比较。良好效果大于不良后果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就是正确的,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不良后果大于良好效果的或产生恶果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就是错误的,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在此应该强调一点,用“比较核对物”--实践的效果作为真理标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特别是在检验社会科学理论的时候,相对性更大一些。因为社会内部斗争非常复杂,斗争双方的力量有时相差悬殊,正义一方可能因力量弱小等条件或问题而暂时失败,但以后总会胜利的。这就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只看眼前的实践有无良好效果,还要看长期实践有没有良好效果,是不是获得胜利。某种社会理论如果在长期实践中屡遭失败的话,就证明这钟理论是错误的,因为长期的实践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所以它不符合真理标准。社会科学理论中存在一定的伪科学,时常有人的主观因素在其中起作用甚至有人为的误导作用,所以,社会科学理论更要不断接受实践效果的检验。

  “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都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或意识而消亡的,真理标准是客观的,是不具有主观性的。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效果”或者说“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中的“唯一”可以保留,也可以删除。简化的表述方式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换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实践的价值(功利性)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标准)。这两种表述方式的实质是相同的,“实践的效果”更为具体、更为鲜活、更为形象。我赞同采用前一种表述方式。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3

  一、存在主义哲学与非连续性教育

  (一)人发展的非连续性

  就人的发展一般过程而言,生命会按照一定的方向和预定的目的,持续、不间断、呈一定规律性地发展下去。但由于个体存在的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人并非总是按照既定的路线去发展。在人的连续发展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和不可预测的外在因素,引起生命发展顺序的局部中断、停止或转向。这些非连续性的发展主要发生在与理性思维相对的非理性领域里,例如人情感的突然转变、兴趣上的转向等,一次偶然的事件、一场特殊的经历都可能会突然改变人原本的情感、愿望和兴趣。“世界上没有规定人的本质的天然规则,人必须自己创造自己。人是一种具有主体生命的设计者,他在自己的选择、决定和行动中创造自己,成为自己。”

  因此,人的发展是非连续性的自己生成或自己创造。海德格尔将此在生存状态分为本然的存在状态与非本然的存在状态。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选择以非本然的状态存在,通过压制自己的个性而与他人保持一致,从属于他人,将自己隐藏于大众的决策意见中,拒绝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逃避做出自己抉择,与公众的想法亦步亦趋,此种状态被称为沉沦。在这种状态下,只有通过彻底的转变和飞跃才能达到本然的存在状态,进行非连续性的自己创造或自己生成。斯普朗格由此提出,可以通过“觉醒”的形式实现自己飞跃式的非连续性发展。他认为觉醒是生命过程中非连续性、非阶段性的瞬间生成,是人在某一时刻的突然顿悟。博尔诺夫对此加以发展,意识到一时的“觉醒”对克服生存危机的重要性。

  (二)非连续性教育思想

  德国现代教育学家博尔诺夫批判性地吸收发展了存在主义哲学与文化教育学派的非连续性教育思想,并基于此发展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传统的教育学理论往往把教育看作是一系列连续的活动,儿童是在这种连续的教育活动中循序渐进、不断趋向完善的。博尔诺夫将以往的传统教育观点归结为两种典型,一种是积极塑造的工艺学观点,一种是消极的顺其自然的器官学观点。前者把学生看作是随意加工的原始材料,教育者可以按照一定的目的对其进行塑造,后者认为学生自身的发展有其内部的发展规律,应不受外界的干扰和控制,因此,教育不能随便干涉学生自身自由的发展。

  由此,博尔诺夫指出:“且不论教育的本质是积极的塑造还是自发的发展,有一点对这两种看法来说是一致的,这就是教育活动的连续性。”可以看出,博尔诺夫肯定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连续性的假设,并指出以往的教育是按照确定的目的和已知的规律去塑造培养人,因此对于儿童施加的教育便是连续性的,这种观点基本揭示了教育过程的本质。但在他看来,这并不全面,教育者还需承认和充分重视非连续性因素如危机、唤醒、告诫、号召和遭遇等在教育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否则,它将必然干扰甚至导致教育的失误或失败。“在人的生活中会有一些突然出现的、非连续性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些事件纯粹的视为外来干扰。相反,这些事件具有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博尔诺夫认为,人的非连续性发展是由个体的复杂多样性和生活中各种偶然性因素综合影响而形成,教育需在承认其连续性的基础上,突出强调教育的非连续性形式,并将其看作是对人的一生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属于这类事件的有威胁生命的重大危机,突发的对新的更高级生活的向往,使人摆脱无所事事状态的号召和告诫,以及对今后生活起决定性作用的遭遇等等。”博尔诺夫将这些事件看作是教育非连续性的原因,同时也将其看作是非连续性教育的形式,进行非连续性教育的途径。因此,运用危机、唤醒、号召和告诫、遭遇等非连续性教育形式在人的生命发展过程中施加影响,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作为对连续性教育的补充,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连续性教育的现实启示

  非连续性教育思想是基于存在主义哲学对人的理解、并重视发展人的非连续性教育的基础上而形成的。非连续性教育并不是一味否定之前的连续性教育,而是将被人们长久忽视的非连续性教育引入公众视野中,使其作为连续性教育的补充。突出强调教育的非连续性形式,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为全面理解教育提供一个全新视角

  教育过程是连续性教育与非连续性教育的有机统一,非连续性教育是对连续性教育的补充。非连续性教育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给人们揭示了非连续性教育形式的内容,提供了进行非连续性教育的途径,还在于它打破了人们的传统教育观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了这些非连续性事件对人的生命过程所产生的根本性的影响,从而使人们形成了对教育过程本质的全面认识。教育过程中,对人的培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给受教育者教授精心组织和安排教育内容时,总会时不时地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教育者按照既定目的培养人的过程。由于人的复杂性、社会生活的丰富性,更加不可避免地加重了教育过程中不连续性的成分,使得教育难以按照预先设定的固定轨道发展,总会因为突发性的因素偏离轨道,偏离之前的教育目的。

  既然这些外在的复杂的因素不为教育者所控制,且深深地影响着教育的进程和效果,那么,不妨换一种视角,改变原有传统的教育观念,认识和重视这些非连续性因素在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并通过相应的教育措施加以引导,使得非连续性因素产生积极的作用。教育者不能固守成规,对教育中的非连续性因素视而不见或消极回避,而应是大胆地正视和面对教育中会出现突变的现实,积极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保障教育向着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方向发展。

  (二)为现存的教育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在当今这个社会高速发展、信息交流迅猛的时代,信息获取手段的多样和便捷使学生接触到的外界事物异常丰富起来。学生学习知识的手段不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讲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这样一来,各种非连续性因素也跟着学生与外界交流的增多而变得更加活跃丰富起来,这些因素都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现实生活中,学生在与外界进行交流、与他人进行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困惑、不解,会出现一时情绪的波折、会遭遇一些不可避免的危机、挫折。这些看似很平常的遭遇,或许会在学生的内心世界里出现很大的转变。

  当下,出现的许多教育问题如青少年心理疾病、自杀事件和青少年犯罪等都反映出教育在这些问题上的缺失。这些教育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时的涌出,而是教育对学生非连续性教育常年忽视的一个结果。学校教育注重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却轻视了学生在情感、态度上的轻微转变,忽视了一系列非连续性因素对学生自身的干扰。因此,教师应当用非连续性的观点去剖析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扎根于学生的生活,情系于学生的生活际遇,从分析非连续性因素的影响入手,解答学生的困惑,帮助学生走出困境。教育应当意识到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挫折、危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教育者应通过一定的挫折教育、危机意识教育等生存领域的教育,让学生在挫折中更清楚地认识世界、认识自己,磨练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勇气,增强学生抵抗生活中各种苦难与不幸的能力。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4

  摘 要: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着许多高度的契合点。中国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是不可不面对的一部分,中国哲学是理解中国人内在精神的一面镜子;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外来文化要植入中国,必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即在本土文化中找到赖以生根的沃土,所以,二者的关系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关键词: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

  一、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概况

  根据其产生和存在的地域不同,可以分为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根据其学派的不同,可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这三种哲学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尤以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突出。与中国哲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外来的文化。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相长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多方面的高度契合。因此,合理地阐释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内在环节。

  二、中国哲学的深刻性思想

  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给予了中国传统哲学深刻的改造,使得传统的文化因素、哲学因素都注入了充满活力的有机内容。

  首先,在中国哲学中,我们所运用的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对于解决“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何以是可能的”理由,提供了有益资源。中国哲学在建立哲学本体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是一个直觉与逻辑相统一、知识与境界相统一的策略论原则。掌握了其策略论原则可以适当地防止不可知论、相对主义等的发生。因此,正确地认识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和掌握其相应的策略论原则是中国哲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其次,中国哲学中所阐述的人性论思想对当今我们正确认识与把握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指向作用。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东西方人,在对人性论思想上的理解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基于“人性论预设”的差异。

  最后,表现为中国哲学对本体论观念的理解,对了解古代的本体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众所周知,中国哲学传统中的本体论思想大致有三大传统占主流地位,分别为:理本论,以理作为本体;气本论,以气作为本体;心本论,

  以心作为本体。由此可见,中国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心、理、气三位一体的哲学思想。它突显出了中国哲学的本体观念的整体化和系统化的这一特征。这一特质在中国哲学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哲学中常常把本体概念视为 “虚位”概念;二是将本体理解为是相互包含、相互联系、层层递进的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不同方面的整体实在性。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相通之处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是中国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循序渐进地融入中国哲学的体系中,成为了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武器,拥有了能够指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真理。

  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有着相互整合的“整合点”,有着相融和相通之处。具体表现为:

  首先,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中国传统朴素唯物论有相通之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线,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气一元论”指出,气是物质世界的本源,是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的,进一步表明物质的多样性,当然“气一元论”并不完善,但也为朴素唯物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中国传统知行观的契合之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是如何产生的、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其策略论等的认识。在中国传统哲学体系中,也同样不间断地传递着“以行验知,以行证知”的理论传统。可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再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的相融之处。辩证法的思想具有整体性、普遍性、客观性,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一直延续至今为我们所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思想中,同样也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表现在描述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人类社会的运动变化、事物的普遍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矛盾规律的总结、质量互变规律的反映,等等,这些辩证法思想都充分展现中国哲学在古代中所呈现的优秀资源。

  基于对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经验总结,深刻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积极吸收中国传统哲学的优秀资源,以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从而有效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王守常,张翼星,陈岸瑛,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柳国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经验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3]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5

  今天的宇宙学探讨的问题是:宇宙有着怎样的结构?有着怎样的起源?对于牛顿时代里的一位像牛顿这样的思想家来说,宇宙论则应当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上帝如何创造世界?如何支配、统治他所创造的世界?这两组问题具有某种同构性,均由一个宇宙状态论问题与一个宇宙生成论问题构成,但是今天的宇宙学由宇宙状态论而至宇宙生成论,其间完全遵从科学的逻辑联结;而牛顿时代的宇宙论往往是由宇宙生成论而至宇宙状态论,其间的联结规则并不仅仅取决于当时的自然哲学。在这两组问题之间还有一个更明显也更突出的区别:后者多了一位“上帝”,以上帝为创造者。

  那么,牛顿究竟以怎样的方式构筑他的宇宙论?今人将宇宙学问题交给科学回答,牛顿将之提交给自然神学。牛顿通过自然神学的综合思考探讨他所面临的宇宙论问题,而他的自然神学原理分别取之于他的神学(上帝信念)、炼金术与物理学;由此而至的牛顿宇宙论所揭示的是一幅活的宇宙图景,区别于通常所谓的“牛顿宇宙”。

  一、牛顿的宇宙论与“牛顿宇宙”之区别

  一个历史人物、事件、过程或文本可以引起复杂的效应史,理解一个历史人物、事件、过程或文本,意味着要将它置于多重史境下即置于多重不同的历史事实结构中理解;因此,历史家不应在看到一重有意义的历史结构之后,否认其他可能存在的同样有意义的历史结构。解读牛顿,应将对牛顿其人及其思想的考察与对与牛顿相关的效应史考察区分开来。通常所说的“牛顿力学”、“牛顿宇宙”与原版的牛顿思想之间既存在着直接关联,亦存在着重要区别。譬如,关于引力的性质,人们正是从牛顿引力定律出发认为,引力发诸于物体,因而是物体固有的性质;但是牛顿在思想上偏偏不这么看,并且恳求人们不要将这种观点强加给自己。事实上,当人们从字面上阅读牛顿公开发表的论述引力定律的文本,尤其是在他们对牛顿的基本信念缺乏了解的情形下,他们便很容易将引力理解为物体的性质并将这种观点说成是牛顿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牛顿的确是那种“注定要被人误解的人”。话语者总是在特定的氛围中为着特定的目的说话,在说话时他总是要受到某种限制,而且话语者在内心里对于“可言”与“不可言”、“能言”与“不能言”也总是有着某种理解。一部《原理》(第一版),几乎被写成了一部理性的史诗,由定义、公理、定理、推论及注释组成的展开形式,即使是在今人眼中,仍透射着现代理性的光辉。然而,牛顿分明说过,在这本名为《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的著作中,我“只想研究力的量与数学关系”;“做完这些准备工作之后,我们就更有把握去讨论力的本质、原因和关系。”[1]牛顿对于可言与不可言的理解,无疑与他对实验哲学的理解有关,与他过去在光学问题上独自一人与胡克及全欧洲学者的论战经历有关,也与他独特的神学主张有关。当他这样做时,他也就在无意之间为后世科学划定了字面上可言与不可言的界限。但对牛顿本人来说,他的确渴望通过自然哲学论说上帝,而且他也觉得应该对此问题有所交代,所以,他便撰写了《原理》第二版的“总释”。

  《原理》“总释”并非掩饰之词,但过去数百年中总有学者不愿意按照它字面上的意义去理解。牛顿撰写这篇“总释”时的确承受过“能言与不能言”之苦:他绝不能以《原理》所特有的那种最为明晰的方式将他关于上帝的全部主张和盘托出,但他还是在能言的范围内作了最大限度的说明。在神学上,牛顿是一名唯意志论神学论者,这类神学主张上帝的武断意志是世界的终极本源(这是他可以公开的);而且他在教义上反对三位一体说,信仰早期基督教一神论(阿里乌主义)意义上的上帝(这是他不能公开的)。在“总释”里,牛顿批判了唯理智论神学的上帝主张(如莫尔等剑桥柏拉图派成员的上帝观),这种神学认为上帝是宇宙之灵,只具有自治权而不具有对宇宙的主宰权。牛顿写道:“上帝不是作为宇宙之灵而是作为万物的主宰来支配一切的”,“没有统治,没有庇佑,没有终极原因的上帝,与命运和自然无异。盲目的形而上学(如笛卡儿机械论哲学)的必然性,当然也是永远存在而且处处存在的,但却不能产生出多种多样的事物。而我们随时随地可以见到的各种自然事物,只能来自一个必然存在的存在物的观念和意志。”[2]

  从牛顿所给出的描述物体运动的力学公式导出牛顿的上帝信念,在科学史家而言是一种不适当的做法。的确,从牛顿的物理学公式里,可以引出一种广义的宇宙哲学以及一幅相应的宇宙论图景。这幅被后人称为“牛顿宇宙”的宇宙图景所刻画的是一个无限的宇宙,这种星云、星系、星体均匀地分布于无限空间之中且服从牛顿引力定律。绝对空间是一种无限实体,其中盛装万物。这个宇宙必定是无限的,否则按照牛顿引力定律,该宇宙必将崩塌。然而,“牛顿宇宙”概念的形成史只是牛顿物理学思想的一种效应史,后人从牛顿学说中剔除了某些东西,同时又将某些东西引入了牛顿学说,遂有这部效应史。事实上,近代科学兴起于有神论文化背景之中,但自启蒙时代以来,近代科学知识体系背后的有神论世界图景逐渐被替换,代之以泛神论或无神论世界图景,科学家、哲学家均曾贡献于这一伟大的转换。因此,我们所说的这部效应史体现了时代的印记,体现了科学思想的变迁,完全值得史家作认真研究,但我们没有必要将之与对牛顿个人思想的考察混为一谈。

  由于时间上的距离,由于心灵之间的差异,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并如实重视牛顿的整体思想,但是,时间上的距离并不会抹掉历史的全部印迹,心灵之间还存在着相似的一面,我们还是有可能对牛顿其人及其思想取得某种合乎历史的同时也是合理的理解。重构牛顿的宇宙论思想,我们首先必须寻找一种适当的解读牛顿的方式。我们不能将视线约束在通常所谓的“牛顿的科学”(或者说牛顿的自然哲学)的范围内,因为牛顿并不是在此范围内建构他的宇宙论学说,也因为在牛顿的自然哲学与其自然神学、神学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

  对于一名试图对牛顿整体思想与工作取得某种整体理解的历史家来说,割断牛顿整体思想体系中的种种内在联系,孤立地、分别地从牛顿思想的不同方面解析牛顿,则易于发生误解。R.S.威斯特福尔(Westfall)在试图对牛顿作出全面理解时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这样的例子。他一面从牛顿的神学(教义学、《圣经》诠释学、神学年代学)解读牛顿,一面从牛顿的科学解读牛顿,所以他便在牛顿那里看到了两位上帝。这两位上帝在本质上是截然对立的,前者是宗教意义上的、人格化了的、凭其武断意志主宰一切的上帝;而后者则是自然神论意义上的上帝——这位上帝创造了自然却不能主宰自然,他自己也受制于他自己所设定的理性律令。所以威斯特福尔声称他看不出有任何迹象表明牛顿能够完成这两位上帝之间的协调工作。但是,牛顿本人实际上从未意识到这种困难。

  牛顿认真地说过:“要做到通过事物的现象了解上帝,实在是非自然哲学莫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牛顿要通过自然哲学探讨上帝的本质。对于一名唯意志论神学论者来说,上帝存在是可知的,但上帝的本质是不可知的。上帝存在并主宰着一切,人只能以理智膜拜上帝,通过研究上帝的创造物洞知上帝存在,从世界的异样性与秩序之中领悟到上帝的存在和统治,但人不能由此奢谈上帝的本质。在这种意义上,牛顿承认:我们对于物体的本质一无所知,“对于上帝的本质更是一无所知。”

  二、牛顿自然神学的三要素:上帝信念、炼金术哲学与物理学原理

  “自然神学”在学术语汇中常用以指介于“哲学(自然哲学)”与“神学”之间的中间领域。[3]就基督教文明而言,“哲学”源于古希腊,而“神学”的基本信念则出自《圣经》。关于西方文明中信仰与理性之间的冲突与互渗历程,本文作者之一曾多次指出,在“哲学”的背后耸立着古希腊人的神——这位神的泛神论世界图景中的神(记为G[,1]),而《圣经》中的上帝则是有神论世界图景中的神(记为G[,2]);所以,通常所谓的信仰与理性之冲突在更深的意义上可理解为这两位神在本质上的对立与不相容(G[,1]vsG[,2]),一部西方理智史,就是G[,1]与G[,2]的相互作用史(G[,1]附图G[,2])。基督教思想家的要旨就在于调和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思想并使之融为一个协调的体系,他们为之奋斗了两千年,先后建立了许多不同的思想体系,但所有这些体系所取得的成功都是暂时的,它们内部都充满着张力,或迟或早会因之而崩塌陷落。自然神学,作为哲学与神学之间的中间领域,其发展状况(兴盛与枯萎)直接关系着西方思想的整体发展,也直接影响着自然哲学的发展。当自然神学兴盛时,介于自然哲学与神学之间的诸多棘手问题往往得到了某种解决,自然哲学也因之获得较为宽阔的发展空间,所以,在西方思想上多次出现的自然哲学与自然神学协同发展现象不是偶然现象。相反,当自然神学发生萎缩时,自然哲学的生存空间亦因之萎缩。事实上,当17世纪英国科学(自然哲学)获得迅速发展时,自然神学也十分兴盛。英国皇家学会的元勋,如威尔金斯、波义耳等人,在致力于建构他们的自然哲学的同时,也建构了形式完备的自然神学系统;他们通过自然神学阐述其自然哲学的意义、方法,为新型自然哲学辩护,并以之处理介于哲学与神学之间的种种问题(如创世及上帝的支配作用)。[4][5]

  在牛顿时代,完全按照机械论哲学构想宇宙生成及宇宙结构已成为一种可能。笛卡儿以物质和运动作为机械哲学的两大原理,提出宇宙涡漩说,认为宇宙中不存在真空,宇宙是一个充满着物质的世界,大大小小的物质涡漩共同排列于宇宙空间中,行星的运动则是由这些涡漩的转动引起的。如果说笛卡儿还为上帝意志的超然作用留下了余地,那么霍布斯则将笛卡儿机械论原理提升至极端,演绎为完整的宇宙论哲学,将上帝从自然王国里驱逐出境。霍布斯的这种做法,在使他自己成为当时神学家与哲学家的公敌的同时,也将笛卡儿哲学中潜含的无神论趋势暴露无遗。皇家学会的早期成员,如威尔金斯、波义耳等人,均反对霍布斯的极端机械论哲学,认为必须坚决回击通过笛卡儿式的机械论哲学在哲学领域里抬头的无神论思想。波义耳曾经在将世界区分为无机界与有机界之后将整个无机世界设想为一个庞大的时钟,但是他同时认为自然中没有一件事物是纯机械的。因为提出这一著名的世界——时钟比喻,波义耳常被后人视为17世纪英国机械论哲学的大师,但是在更深的意义上,波义耳说过,他将整个世界视为一所教堂,将自然哲学家视为这所教堂里的牧师。[6]

  与波义耳一样,牛顿从事自然神学研究的主要目的也在于以下两个相关的方面:1)为他自己的自然哲学提供辩护、以自然神学为基础陈述自然哲学方法论;2)探讨上帝创世过程以及上帝的主宰作用。牛顿构想其宇宙论学说,是从论说上帝存在及其至上的权力意志开始,而非从论述机械论者的物质与运动开始。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牛顿是精神一元论者,他坚信上帝意志是宇宙的终极本源,认为作为受造之物的物质本身不具有任何活性和运动能力,活性与运动能力必然发诸于上帝。但是,牛顿不可能也不愿意象某些哲学家或神学家一样单凭几条先验原理自上而下地演绎出上帝创世过程及上帝支配他所创造的世界的方式(如柏拉图自然神学、笛卡儿-霍布斯宇宙哲学),也不可能、不愿意单以人类理性自下而上地理解上帝及其本质(如中世纪末期的自然神学学说以及这类学说在17世纪英国的直系后裔即赫伯特等人的自然宗教、18世纪初的自然神论)。事实上,在牛顿时代,单凭几条神学原理或是单凭几条哲学原理,均不足以对宇宙生成论及宇宙状态论问题作出完整回答。牛顿正是将神学、自然哲学这两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或者说,将他阅读在自然及《圣经》这两部大书时所形成的全部知识结合起来,构筑了一个统一的形而上学系统,以阐释上帝创世及其主宰作用。

  牛顿《原理》“总释”就是以当时的自然神学语言写成的。除“总释”外,牛顿还在《光学》一书附录“疑问”以及他给一些朋友的书信中,公开陈述过自己的自然神学见解。《原理》“总释”与《光学》“疑问”3-31”可视为牛顿自然神学思想的系统表达。

  如果说牛顿的上帝信念构成了牛顿在宇宙论方面的全部思想的基点,那么,他的自然哲学则为他理解宇宙的性质与结构提供了具体途径。牛顿关注没有生命的物质之间的作用规律,也同样关注生命、生长与增殖现象,因此,牛顿的自然哲学绝不只是关于冷冰冰的无机世界的哲学。《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只是牛顿全部自然哲学的一部分。须知,牛顿在探讨太阳系的运动的同时,也探讨物质的内部结构与组成,在揭示宏观物理运动的同时,也试图揭示物质的生成与变化之道。牛顿的炼金术、化学以及光学,均是他认识物质之谜的重要途径,均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很容易想到,牛顿在探讨宇宙论问题时,必定将其发现的引力作用定律引入他的思考之中;我们也应该想到,他的炼金术活动,也像其物理学研究一样,同样贡献于他的自然神学与宇宙论思考。

  关于牛顿炼金术与其物质论之间的关系,多布斯于1982年曾经指出:“过去数十年,一些历史学家一直不愿对牛顿炼金术正眼相看,并对牛顿炼金术一定与其公开阐述对物质理论存在着内在联系这种见解嗤之以鼻。而现在我们知道,牛顿是将炼金术用作一块至关重要的砝码,以填补古代与当时原子论的种种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涉及内聚性与活性、生命与生长、以及上帝的支配与庇佑。牛顿在炼金术、神学、形而上学以及观测方面的探索,促使他逐渐形成了他对于物质的性质以及同物质相关的种种动力的最后结构。”[7]关于牛顿炼金术的性质与分期研究,尽管我们在许多地方不能同意多布斯的看法,但我们赞同多布斯的这一结论,所要补充的只是:两极相通,牛顿炼金术与其物质理论之间的关联,正映射着它与牛顿宇宙之间的关联。

  炼金术活动在欧洲发展至17世纪,由于有众多的江湖炼金术士走街串巷,已开始染上一层不名誉的色彩,但是,正如波义耳在其《怀疑的化学家》中所描述的那样,炼金术中既不乏招摇撞骗之徒,也不乏真正的哲人。真正的炼金术哲学家,如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1493-1541)、赫尔蒙特(J.B.van Helmont,1577-1644)、史塔克(G.Starkey,1628-1665)等人,他们探讨的正是宇宙间最深奥的问题——物质乃至于整个自然的生成与变化之道。他们不但对炼金术的价值、行动准则与方法论作了全面的论述,而且构建并发展了一整套基于炼金术的宇宙哲学。正如现代学者所认识到的那样,这些炼金术哲学家的学说在当时背景中可以说是一种堪与新兴的机械论哲学相媲美的“化学论哲学”。两者都将矛头直接经院哲学体系,都以取代经院哲学为己任,并且都在历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当然,最终在竞争中获胜的是机械论哲学而非“化学论哲学”。[8]

  帕拉塞尔苏斯—赫尔蒙特的炼金术传统,如同机械论哲学一样,对于17世纪英国自然哲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波义耳、牛顿以及当时的另一些自然哲学家,均深深地介入了炼金术研究。他们认为,真正的炼金术实验,首先是一种毁金术,在这一阶段,炼金术实验成功与否是以是否能真正摧毁天然黄金为判据的;而且,他们还认为,炼金术不但对于证明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具有重要价值,而且还能以一种不同于机械论哲学的方式描述关于宇宙生成与生长的另一幅图景。波义耳、牛顿等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从事炼金术研究,并将之视为自然哲学的基础,同时,他们将炼金术的宇宙论思考引入他们的自然神学之中。

  三、牛顿宇宙论:上帝创世、活性原理与惰性原理

  人们通常按照以下线索理解牛顿以降的现代宇宙学史:牛顿对太阳系运动的解释——康德星云学说——拉普拉斯宇宙学理论——爱因斯坦宇宙方程——大爆炸理论、当代宇宙学。这是一条基于物理学规律不断进行外推与反演的知识发展线索。那么,牛顿在思考宇宙论问题时是否也进行过某种外推与反演?他又是怀着怎样的目的、基于怎样的原理进行外推与反演并得到了怎样的见解?

  1691年底,波义耳去世,遗嘱出资设立一个自然神学讲座,从自然哲学角度颂扬上帝,并反驳无神论、自然神论。本特雷受命为该讲座的第一任主讲人,在撰写题为“反驳无神论”的八个讲道时,他数次致函牛顿并就自己的思路请教于牛顿。牛顿与本特雷于1692年底至1693年初的通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他们所探讨的有两个主题,其一是以牛顿新近发现的宇宙秩序颂扬上帝,其二是论证世界不能单由纯机械的原因产生。在致本特雷的一封信中,牛顿写道:“根据机械论原理从均匀散布于天空中的物质导出世界的结构这一假说,和我的体系是不相容的,因此,在你来信谈到它以前,我很少考虑这个假说。”[9]而本特雷则声明,他所要反对的也正是这种倾向。当时,牛顿与本特雷的确认真地考察过上述假说。牛顿甚至设想过,对上述假说而言,物质均匀分布于其中的空间必须是无限的,否则所有物质都将落入一有限空间的中心并在那里形成一个巨大的球体。但是,牛顿随即指出,太阳这样的恒星发光而行星却不发光,而发光的物质与不发光的物质如何区分开来并分别聚集在一起形成恒星与行星,这类现象却不能由纯粹的自然原因解释,因而必须将之归于上帝的意图与设计。[1]在考虑太阳系的形成时,牛顿还指出,在设想行星受太阳的引力作用从远处逐渐靠近太阳并转入其运行轨道时,很难从力学角度说明行星如何由指向太阳的径向运动转入轨道运动的。如果太阳系是这样形成的,那么,就必须借助于上帝的直接干预。

  在进行宇宙论思考时,牛顿始终恪守自己的上帝信念并引为最高原理。牛顿一生以摧毁笛卡儿宇宙体系为自己的使命。像波义耳等人一样,他最初感到不能认同笛卡儿的哲学原理,即是出于神学上的考虑。笛卡儿从心、物二元论角度解说世界的双重本质,认为物质即广延;牛顿从青年时代起就深感无法接受笛卡儿学说,在他看来,物质是受造的,空间是非创造的,而广延是空间的特性,说物质即广延就等于说物质即空间,就等于说上帝需要创造空间,这样,就连上帝自身的存在也存在着问题:在他创造空间以前,他如何存在?容身于何处?牛顿在一份写于1668年的手稿(现存于剑桥大学图书馆,标号为U.L.C.MS.add.43。这份手稿开头写有“论流体以及流体中固体的重力与平衡”的字样并因此得名,但这份手稿的绝大部分内容是对笛卡儿关于物质、空间以及上帝的学说的批判)里指出:“空间有着永存性与不易性,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是发诸于某一永恒的、不易的存在物的某种效应。设若空间并非一直如此,那就是说,上帝曾无处存身。这样,么要说他后来才在他原本并不在的地方创造了空间,要么说他创造了他自身的无所不在,而这两种说法都是荒谬的。尽管我们能够想象空间里空无一物,但我们不能想象空间不存在;这正如尽管我们可以想象没有任何物体延续着,但我们不能想象没有延续。”[11]

  关于上帝与时间、空间的关系,牛顿自始至终认为,上帝是全能的、无时不在的、无所不在的,因此,时间、空间也必须是永恒的、无限的,但是,并非凡是无限的和永恒的就是上帝,时间、空间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上帝存在所必然发出的效应。后人常常认为牛顿主张一种无限的实体空间,但牛顿并不认为空间是实体(substance)。因为空间或者说广延,既不能凭其自身而独立存在,亦不能像精神实体一样引起运动或给人以各种感觉。这就是说,空间既不是物质实体即物体(body),亦不是任何精神实体。[12]因此,绝对空间是上帝存在引发的效应,相对空间则是物体之间的配置关系。人并不能感知绝对空间,但是人可以基于对物体之间的相对位置的感知来理解到:即使没有任何物体占据绝对空间中的位置,位置与位置之间的关系仍然存在。

  世界形成于上帝的创世意志,上帝可以凭其意志从空无一物的空间创造出物体。空间可以是空无一物(物体)的,但是其中有空间的各个部分(spaces),上帝令其中的一些部分失去不可入性,即可以创造出物体。同样地,上帝也可以令物体所占据的空间部分失去不可入性,即可以消灭物体。那么,上帝所创造的世界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牛顿倾向于认为:绝对空间是无限的,而位于其中的世界却很可能是有限的。[11]多年以后,牛顿在其《光学》“疑问31”中重述了这样的看法:“由于空间是无限可分的,而物质并非必然出现于空间的各个部分,所以也可以认为上帝创造出具有不同大小和形状的物质粒子,它们有各种空间比例,且可能有着种种不同的密度与力,也就是说,上帝能够改变各种自然规律,并能在宇宙的某些部分创造出不同种类的世界。”[13]

  显然,牛顿设想上帝可以在空间的不同区域创造出不同的粒子、不同的世界并设定不同规律,足以表明他并不打算将他在这个世界上发现的物理学原理推广到整个空间。同样地,牛顿在《原理》“哲学推理规则4”中也以类似的方式表述其归纳原理:“在实验哲学中,我们必须将由现象归纳出的命题视为完全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而不管想象所可能得到的与之相反的种种假说,直到出现了其他的或可排除这些命题、或可使之变得更加精确的现象之时。”[14]这表明牛顿也并不认为在一定时刻归纳出的物理学规律必定在全部时间范围内成立,因为在他看来,上帝是全能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改变规律,此时,人就应该通过基于新现象进行新的归纳,找出新的规律。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牛顿是完全不能认同自然神论的。如果上帝在创造出原始粒子之后即不再干预世事,听任它们按机械原理运动下去,那么,这个世界必将崩溃并趋于死亡。而且,若没有上帝的引导,原始粒子根本不能运动,不能逐步凝结成物体乃至整个世界,更不能使这个世界上出现芸芸众生,且每一种生物的个体均各有其个体特征。所以,仅仅靠机械原理,绝不可能对世界的生成取得完整的理解。在牛顿深邃的思考中,他预见到纯机械的宇宙终将热寂,因此,他认为世界的总运动是不守恒的,上帝在源源不断为之补充动力,使之运动、生长、繁衍,使之生生不息。也正是在上述意义上,牛顿将炼金术中的"active principles"与他所发现的力学原理一道引入其宇宙论思考之中。(《光学》“疑问31”)

  active principles在炼金术上指种种“活性要素”,它们可以是物质的或精神的实体,如“种子”、“精”或如同天使般的种种“精神存在物”,它们控制着种种生命过程:生殖、生长、腐败、死亡等等。牛顿在与passive laws或passive principles成对的意义上使用active principles一词,在此可将它们译作“被动原理”与“主动原理”。牛顿认为:上帝在创世过程中以及在创世以后均使用了这两类原理,正是通过这两类原理,上帝行使其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在牛顿看来,惯性力是一种被动原理,可以使物体保持其原有状态;而引力,从形式上看像是一种被动原理(它的大小取决于物体的量),但由于它参与了世界的形成过程,因而迁居于主动原理之中。

  牛顿认为:上帝创世是分两次进行的,首先,他创造了坚硬的、同质的、非人力所能破坏的原始粒子,使它们处于运动之中并继续通过主动原理引导它们运动。在引力作用下,这些粒子可以聚集、凝结在一起,形成各种第一凝结物或第一级组成粒子,而第一级组成粒子可进一步凝结上去,逐步形成最大的组成粒子。继之,上帝创造出各种形式的生命,并使各种生命的个体千差万别,同时,使整个世界成为一个活的世界。整个创世过程以及世界在此之后的演化历程,均出于上帝深远的意志,而且上帝始终没有放弃他的创造物,没有放弃对世界的主宰:上帝对自然的超然干预所体现的是其特殊意志,自然规律所体现的则是上帝的普遍意志;而这些规律在长时间里维持不变,这本身即是一种奇迹,即是上帝的一种特殊意志。

  【参考文献】

  [1] 牛顿著,王克迪译:《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宇宙体系》,武汉出版社。p.197.

  [2] 同上,p.552.

  [3] 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一词用以指称一学术领域,区别于自然神论(Deism),后者指上帝在创世之后即不再干预世事这样一种主张。

  [4] 袁江洋:论波义耳-牛顿思想体系及其信仰之矢:17世纪英国自然哲学变革是如何发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年第1期。

  [5] 袁江洋:科学史:新的综合,北京大学博士论文。1998.

  [6] 袁江洋:探索自然与颂扬上帝:波义耳自然哲学与自然神学思想,《自然辩证法通讯》,1991年第6期。

  [7] B.J.T.Dobbs.Newton's Alchemy and His Theory of Matter,ISIS.Vol.73.No.269,1982:p.311.

  [8] A.G.狄博斯著,任定成等译,《科学与历史:一个化学论者的再评价》,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年。pp.177-14.

  [9] The Correspondence of Isaac Newton,vol.Ⅲ,1688-1694,Edited by H.W.Turnbull,Cambridge:The University Press.1961,p.244.

  [1] Ibid,p.234.

  [11] Unpublished Scientific Papers of Isaac Newton,Edited by A.P.Hall and M.B.Hall.Cambridge:The University Press.1962.pp.137-138.

  [12] Ibid.p.132.

  [13] I.Newton,Opticks:or,Treatise the Reflections,Refractions,Inflections and Colours of Light,G.Bell and Sons,LTD.Reprinted from the Fourth Edition (173) in 1931.

  [14] 牛顿著,王克迪译:《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宇宙体系》,武汉出版社,p.45.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6

  [摘要]

  作为人类哲学思想的“蓄水池”,康德不仅以其批判哲学实现对传统哲学的根本变革,而且以其新哲学理念 深刻影响现当代西方哲学的总体发展。康德的批判哲学开德国古典哲学之先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渊源,其贡献在 于倡导并实践批判的精神,然而康德的批判是不彻底的。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高扬“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 情的批判”的精神,“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由康德所奠定的那种高瞻远瞩的理性批判精神,是永远值得人们珍惜和 深思的。

  [关键词]

  康德;批判哲学;批判精神

  一、引 言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而德国古典哲 学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2000多年哲学发展的总 汇,是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哲学发展的最高 峰。所以有人把康德哲学比作西方哲学史上的 “蓄水池”。在德国,第一次使用批判一词的人是 康德。康德所说的批判不是形容词意义上的批判, 而是名词意义上的批判,他通常把批判和先验作为 等同意义上的名词来使用。康德创造性地提出一 种既超越于唯理论又超越于经验论的新的哲学概 念,这就是所谓的批判哲学,如何使康德哲学成为 现当代西方哲学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有益成 分,使之在人类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的体现出应有的文 化精神价值,这是研究哲学的人都需要考虑的一个 问题。

  二、康德的批判哲学及其影响

  以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 表的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 来源。要完整而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必 须深入地研究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开德国古典哲 学之先河的康德哲学,康德的哲学思想之所以被称 为批判哲学,是因为他推翻了18世纪末流行于德 国和欧洲各国的莱布尼茨―伏尔夫“形而上学”体 系,发动一场资产阶级的哲学革命,创立德国古典 哲学。人们通常将康德的思想划分为“前批判时 期”和“批判时期”两个阶段。在“前批判时期”,康 德的重大研究成果是他提出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 宇宙不变论相对立的宇宙发展论,从而打击17、18 世纪流行的形而上学的绝对不变的观点,为近代辩 证自然观的形成开辟了道路。虽然他的思想中包 含一些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成分,但是总体看来,康 德这一时期的哲学思想依然囿于莱布尼茨―伏尔 夫的“形而上学”体系。从1781年起10年间,康 德先后发表了三部哲学著作:《纯粹理性批判》《实 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分别阐述他的认识 论思想、伦理学说和美学观点,构成所谓“真”、 “善”、“美”的批判哲学体系,由此康德哲学进入 “批判时期”,康德对后来哲学发展的影响,主要是 他在“批判时期”所阐发的哲学思想。

  康德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莱布尼茨―伏尔夫 “形而上学”体系,称这个体系根本就是独断论,同 时康德也反对休谟的“温和的怀疑论”。康德为了 批判的需要,提出了两个基本概念:“现象”和“自 在之物”。康德一方面肯定在我们之外存在着刺 激我们的感官从而产生感觉的客体,即所谓“自在 之物”;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这个客体是不可认识 的,认识所能达到的只是“自在之物”刺激我们的 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表象。即所谓的“现象”。很显 然康德哲学既想要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 立,同时又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倾向于唯心主 义的不可知论。康德说:“事实上,既然我们有理 由把感官对象仅仅看作是现象,那么我们就也由之 而承认了作为这些现象的基础的自在之物,虽然我 们不知自在之物是怎么一回事,而只知道它的现 象,也就是只知道我们的感官被这个不知道的什么 东西所感染的方式。”在康德哲学中,感觉不 反映对象,现象不表现本质,主体和客体之间、本质 和现象之间横亘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从总体 上来看,康德哲学围绕着“现象”和“自在之物”的 关系,在他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的哲学的基础上, 论证思维和存在不具有同一性。尽管康德哲学自 始至终都带着调和折衷的特征,但是他对莱布尼茨 ―伏尔夫“形而上学”体系的批判的历史影响是巨 大的。康德之后,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走上两条道 路:在唯心主义道路上,表现为费希特、谢林和黑格 尔相继发展康德批判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在唯心主 义的基础上论证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在唯物主 义道路上,费尔巴哈批判康德的唯心主义和不可知 论形成了自己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以“人”为基础 论证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由此,德国古典哲学 经过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终于结出两大硕果:黑格 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成为哲学产生的重要理论来源。

  三、康德哲学的“批判”和批判的应有之义

  康德是第一位给自己的哲学挂上“批判”招牌 的哲学家,他赋予“批判”以新的理解和作用,认为 “批判,而且只有批判才含有能使形而上学成为科 学的、经过充分研究和证明的整个方案,以至一切 办法,别的途径和办法是不行的”,他把自己 的时代称为“批判的时代”,呼吁用“人类理性”去 批判一切,但是康德同时也预见到“批判”道路的 艰难。在对莱布尼茨―伏尔夫“形而上学”体系展 开批判时,康德充满自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 “批判”仅仅“是为了判断一个原则或一个事实的 价值而进行的检查”。康德辛苦工作的结 果,虽然终结了旧的`“形而上学”,沉重打击了神学 和宗教。但是,他却从一个片面走到了另一个片 面,即从“形而上学”的独断论走向唯心主义的不 可知论。康德开辟批判的道路却又处处有所保留, 使得他的哲学体系充满矛盾与无奈,最终不得不滑 入形而上学的泥潭。那么批判究竟该如何展开呢? 我们说费希特批判康德、谢林批判费希特、黑格尔 批判谢林,以及费尔巴哈对康德和黑格尔的批判中 所用的“批判”,就是“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 作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只是由于这些哲学家 们的阶级局限性和主观认识能力的欠缺,他们的批 判和否定往往带有片面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的 批判应当是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 留,因此正确的批判态度是全面地分析与综合的态 度,是反对任何“宗派主义”的态度,是辩证的态 度,正如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 成部分》一文中指出的:“在马克思主义里绝没有 与‘宗派主义’相似的东西,它绝不是离开世界文 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 恰巧相反,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在于他回答了人类 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他的学说的产生 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最伟大代表的 学说的直接继续。”

  四、康德哲学的全面变革与哲学理念的创新

  (一)康德哲学的全面变革

  康德哲学之所以能够成为西方哲学史上的转 折点,根本原因就在于他的“破旧立新”,把对旧哲 学的批判改造与对新哲学理念的创新发展统一起 来。首先,康德在理性能力的分析基础上,对传统 的独断主义的形而上学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批判,通 过对理性能力范围、界限和有效性的揭示,把理论 理性与实践理性、科学知识与形而上学区分开来, 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形而上学对 于科学认知具有优先地位。其次,康德在理论理性 部分,虽然坚持理性主义知识本质论原则,认为是 时空和知性范畴的先天形式赋予知识的普遍性、必 然性,但他同时承认受物质体刺激而产生的经验是 知识的来源和质料。在他看来,没有经验质料内容 的理论形式是空的,而没有理论形式的经验内容则 是盲的。最后,确立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分, 并力图在实践理性优先性基础上,以判断力的“目 的性”理论来统一两者。尽管这在康德那里并未 真正实现,但康德由此建立起一种先验理念本体 论、先验形式主义伦理学、先验主义实践哲学以及 理性主义宗教哲学和先验美学理论,从而转换古典 哲学的形而上学性质。恢复西方希腊哲学的实践哲 学传统,提出力图摆脱科学主义控制的能够作为科 学的形而上学的新观念和新路向。

  (二)康德哲学理念的创新

  正因为康德哲学所具有的这种全面的革命性 和创造性,给西方现代哲学发展奠定强大的理论基 础和不竭的思想源泉,可以说西方哲学的发展就是 从康德走向现代的。康德以理性能力有限性的分 析将科学与形而上学区分开来,把科学认知局限于 经验现象范围内,视科学知识为一种关于有限的、 相对的和有条件的事物的本质性知识等这一方面 的思想就直接影响到了现代科学主义思潮。康德 区分科学与形而上学,他根本上是以此将人们引向 一个不同于科学性质的形而上学领域,是要从实践 理性上来确认作为理念存在的本体的价值和意义。 只有建立起理论上的本体论、价值论、道德观才能 为解释世界、社会、人生问题提供坚实的哲学基础, 也才会使人的生存、行为、意义获得理论上的依据 和保证,人格的伟大与尊严也才能油然而生。实际 上,这也是必然的,只要是一个有思维的人,只要他 还活着,他就会有“终极关怀”性的思考。也就是 说在现代人本主义看来,形而上学不仅是一种理 论。它还存在于人们的生存方式之中,不同的生活 理念、不同的生存方式就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的体 现,因此,与其说康德是近代哲学的批判者和终结 者,不如说他是现代哲学发展的开拓者和创新者。

  五、哲学需要批判的精神

  综观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任何学说、思想及 观点的提出,无不是建立在对前人的批判基础之上 的,当前我们要坚持、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就必 须坚持和发扬批判精神。这种批判精神不仅体现 在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批判上,也表现在对 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上。然而,长 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直处于一枝独秀的状态, 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反复告诫我们,马克思主义哲学 是通过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而建立起来的,凡是 涉及到现代西方哲学思想时,就要求我们用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加以批判。然而,这个 “批判”却往往用的是“批评”的含义,即“专指对缺 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尽管西方哲学思想存在着 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随着西方科学技 术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西方哲学思想也的确包含 一些很先进的、很科学的观点。而且在世界经济全 球化、国际政治一体化趋势越来越凸现的当代,东 西方哲学所关注的问题也越来越趋于统一,即归根 到底要解决人的问题,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 因此要坚持、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马克 思主义哲学的批判还必须做到与时俱进、推陈出 新。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 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哲学“不仅从内部 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 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 用”。批判地改变世界,“对实践的唯物主 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 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7

  一、近代佛学的振兴及其对近代中国思想界的广泛影响

  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我国,至南北朝隋唐,达到了发展的鼎盛时期,其后即走向衰落。其间虽时有所谓“中兴”,然自五代至于清末,总的趋势是日益没落了。到了近代,随着对传统儒学的批判和“西学”的传入,同时受到当时欧洲学者研究佛教的兴趣和风气的影响,也带来了佛学的振兴。推究振兴近代中国佛学事业者,当自杨文会始。

  杨文会(1837-1911),字仁山,安徽石埭人。他出身仕宦之家,但少年时即不喜举子业,性任侠,好读奇书,对当时传入的西方科学知识、工程技术等也甚有兴趣。中年后,他专心于佛学,深感佛教典籍佚失严重,给深入研究佛学和弘扬佛法带来极大困难。于是,他集合同志在南京创立了金陵刻经处,亲任校勘,重刻方册藏经。1878年和1886年,他前后两次随曾纪泽和刘芝田出使欧洲,考察英法等国政治、经济,研究天文、地理等。在第一次赴欧期间,他于伦敦结识了日本学僧南条文雄。以后,在南条文雄的帮助下,从日本、朝鲜访得许多我国宋明佚失的佛教各派重要典籍,陆续刻印出来,引起了人们研究佛教各宗派的兴趣。同时,杨氏以金陵刻经处为据点,与四方学人研讨佛学,后又创办了“祗洹精舍”和“佛学研究会”,亲自讲学,为振兴佛学培养了一大批人材。杨文会本人在佛学方面是“教宗贤首(华严),行在弥陀(净土)。”但他对门下弟子则各就其所长而引导之,不强求以一家一说,因此,其弟子如谭嗣同、桂柏华、黎端甫、梅光羲、李证刚、欧阳渐、释太虚等,都各擅一家,有独到的造诣。杨文会对当时资产阶级的变法革新运动是同情和支持的,与当时一批社会革新人士有密切的往来,因而许多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思想家、学者,如梁启超、沈曾植、陈三立、夏曾佑、宋恕、汪康年、章太炎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他的佛学的影响。

  杨文会逝世后,他的弟子欧阳渐(竟无)、陈镜清(穉庵)、陈义(宜甫)等先后继续主持金陵刻经处事业。欧阳渐以后又创立了“内学院”,释太虚则先后创办了武昌佛学院、闽南佛学院、汉藏教理院等,培养了一大批佛学研究的专门家,对中国近代佛学的发展和研究起了很大的作用,对近代社会思想界和学术界也产生不小的影响。

  以下我想列举一些近代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思想家、学者与佛学关系的情况,这也许会加深我们对佛教在近代中国思想界、学术界影响的感性认识。

  近代中国哲学开端于资产阶级改良派,而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主要思想代表,无一不受佛学的影响。如:

  康有为(1858-1927),早年“于海幢华林读佛典颇多”,又曾居西樵山白云洞“专讲道佛之书”(《自编年谱》)。梁启超在《康有为传》中说:“先生于佛教,尤为受用者也。先生由阳明学以入佛学,故最得力于禅家,而以华严为归宿焉。”而在讲到康有为西樵山这段生活时说:“既又潜心佛典,深有所悟,以为性理之学,不徒在躯壳界,而必探本于灵魂界。遂乃冥心孤往,探求事事物物之本原。大自大千诸天,小至微尘芥子,莫不穷究其理。常彻数日夜不卧,或打坐,或游行,仰视月星,俯听溪泉,坐对林莽,块然无俦,内观意根,外察物相,举天下之事,无得以扰其心者,殆如世尊起于菩提树下,森然有天上地下惟我独尊之慨。先生一生学力,实在于是。”梁启超此说不免有过实之处,但它确实也反映了康氏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康氏并没有一篇专门论佛学的著作,但在他的许多著作中,都经常引用佛说以为比类,可以看到佛学的影响。如他著名的《大同书》一书,一开始就标出“入世界观众苦”,历叙人生入世种种之苦达三十八种之多,正是袭用了佛教鼓吹出世主义常用的说教。在书中,他还说:“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无他道矣。”这也正是佛教对人生的一个基本看法。再则,康氏在行为上。他自述道:“其来现也,专为救众生而已,故不居天堂而故入地狱,不投净土而故来浊世,不为帝王而故为士人。……故日日以救世为心,刻刻以救世为事,舍身命而为之。……以是为道术,以是为行已。”(《自编年谱》)。

  梁启超(1873-1929)早年即对佛学有浓厚兴趣。虽说“不能深造,顾亦好焉,其所论著,往往推挹佛教”(《清代学术概论》)。一九年,他在《自由书·惟心》一文中,即鼓吹佛教“三界惟心”之说为真理。他认为:“境者,心造也。一切物境皆虚幻,惟心所造之境为真实。”“是以豪杰之士,无大惊,无大喜,无大苦、无大乐,无大忧,无大惧。其所以能如此者,岂有他术哉?亦明三界惟心之真理而已,除心中之奴隶而已。苟能知此义,则人人皆可以为豪杰。”一九二O年,他游历欧洲回国后,更专注于佛教研究,发奋要编著一部中国佛教史。因此,他系统地研读了大量佛经,还曾一度到内学院听欧阳竟无讲唯识法相学。以后,他陆续写出了一批佛学研究的论文(后来汇集为《佛学研究十八篇》一书)。这些论文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研究佛教史的重要成果,其中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和研究方法。经过这番研究,梁氏对佛学理论更为推崇。他认为:“佛教是建设在极严密、极忠实的认识论之上”的,是“以求得最大之自由解放,而达人生最高之目的者也。”(《佛陀时代及原始佛教教理纲要》)又说:佛学“对于心理之观察分析,渊渊入微”,“若论内省的观察之深刻,论理上施设之精密,恐怕现代西洋心理学大家还要让几步哩!”(《佛教心理学浅测》)他以至声称:“佛教是全世界文化的最高产品。”(《治国学的两条大路》)梁氏在人生观、生死观等问题上,十分推崇佛教的“业力”说和“唯识”说。晚年,他在给女儿梁令娴的一封家信中,甚至认为佛教所说的“业报”是宇宙间的唯一真理,而他的宗教观和人生观的“根本”,也就在于此。(见《梁启超年谱长编》)

  谭嗣同(1865-1898)三十岁时恰逢中日甲午战争,因而导致了他思想上的激剧变化。从此他抛弃传统旧学,努力接受新学、西学,同时受吴嘉瑞(雁舟)的影响,开始学佛。不久,又在南京随杨文会学佛,深得华严要旨。他著《仁学》,企图揉合古今中西、科学宗教于一体。然而贯穿其中的中心理论却是佛学。他以西学与佛学相比,认为“西学皆源于佛学,亦惟西学,而佛学可复明于世”(《仁学》)。具体地说:“格致家恃器数求得诸理,如行星皆为地球,某星以若干日为一岁,及微尘世界,及一滴水有微虫万计等,佛书皆已言之。”(《上欧阳瓣姜师书》)他对儒、佛、耶三教作了一番比较,认为从时间上讲,“佛生最先,孔次之,耶又次之”,从空间上讲(指教义之博大及传播):“佛教大矣,孔次之,耶为小。”(《仁学》)总之,“佛能统孔、耶”(同上),“不论何教之精微及诞谬不可究诘,佛书皆已言之,而包扫之也。”(《上欧阳瓣姜师书》)再则,他认为,儒家六经“未有不与佛经合者”(同上),并且在《仁学》中列举《大学》与唯识、华严相通融之处,声称“斯教(儒教)之大权,必终授诸佛教。”所以,他在《仁学》开卷时即指出:“凡为仁学者,于佛书当通华严及心宗、相宗之书”,以为“仁为天地万物之源,故唯心,故唯识。”后来,杨昌济(1871-1920)在阅读并摘引了谭氏《仁学》中的沟通儒释的一些论述后,认为历来沟通儒释之巧,未有过于此者。并说:“余习闻儒者之言,颇不甚满意于佛学,谭浏阳乃重佛若此,使我意为之一转。余现虽尚未研究佛学,已确认其哲学上之价值矣。”(《达化斋日记》一九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条)后来,杨昌济确也认真地选读了一些佛学典籍,谭嗣同重佛思想的影响,于此亦可见一班。

  严复(1854-1921)是近代传播西方哲学社会科学思想的主要代表,他翻译的《天演论》、《法意》、《原富》、《穆勒名学》等,在中国近代思想界发生过巨大作用。然同时他对佛学思想也是十分推崇的。他受到不可知论观点的影响,认为佛学中“不可思议”一语,乃“佛书最精微之语。”(《天演论》按语)又认为,“宗教之多思维,殆莫若佛。”(《法意》卷二四按语)“佛道修行之辛苦,其所以期其徒之强立者,他教殆无与比伦也。”(同上卷一四按语)

  其他维新派人士中,诸如唐才常、汪康年(《时务报》创办人)、夏曾佑(著名史学家)、宋恕、孙宝瑄等,也都与佛学有密切关系。孙宝瑄在《忘山庐日记》光绪二十三年(1897)三月二十八日曾有如下之记述:“丙申(1896)秋,海上集同志七子,曰吴雁舟(嘉瑞)、曰谭甫生(嗣同)、曰宋燕生(恕)、曰梁卓如(启超)、曰汪穰卿(康年)、曰胡仲逊(惟志)、曰孙中愚(宝瑄),其人多喜圆教,统志游觉海,一日皆于光学中现身。乃为偈云:幻影本非真,顾镜莫狂走,他年法界人,当日竹林友。”可见这些人对佛学的崇尚。唐才常(1867-1900)是谭嗣同的同窗学友,并且是一起积极参加变法维新运动的同志,他在思想上受到谭嗣同很深的影响,同样十分推崇“佛氏大雄大无畏之旨。”(《唐才常集·辨惑上》)也认为“微点(质点)者,释家之微尘也。……故格致家言,可通佛家诸天之蕴;而佛家之积微点之心力,而救苦海世界,其诸仁者所有事欤!”(同上《质点配成万物说》)夏曾佑(1863-1924)是一位著名的历史学家,他对佛学也有很深的研究。他在给杨文会的一封信中说:经过对佛教、基督教等的比较,他认为,“惟有佛法,法中之王,此语不诬,至斯益信。”(杨文会《等不等观杂录》卷六)可惜他没有留下专门论述佛教的著作,无法深入了解他的佛学思想。但我们从梁启超对夏氏的推崇备至中可窥得一二。梁氏说:“他对于佛学有精深研究,——近世认识‘唯识学’价值的人,要算他头一个。”“我们都学佛,但穗卿常常和我说:‘怕只有法相宗才算真佛学。那时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初回到中国,他看见了欢喜得几乎发狂。’他又屡说:‘当时我不以为然,和他吵了多次,但后来越读《楞严》越发现他是假。”(《饮冰室文集》之四十四,《亡友夏穗卿先生》)

  不仅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政治、思想代表人物深受佛学的影响,就是以后资产阶级民主派及一些新文化运动的著名人物等也同样深受佛学的影响。如:

  章太炎(1868-1936)推崇佛教,精于佛学是人所共知的。他早年经夏曾佑劝说,曾“略涉《法华》、《华严》、《涅盘》诸经”,然“不能深也。”一七年三十岁时,在上海与宋恕相交,宋劝其读“三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但“读竟,亦不甚好。”之后“偶得《大乘起信论》,一见心悟,常讽诵之。”(以上均见章氏《自定年谱》)但从总的倾向来讲,这时的章太炎还是以儒学为其思想主体。如他在一九年所作的《儒术真论》的附录《菌说》中,在引述了宗密《原人论》“策万行惩恶劝善,同时于治,则三教皆可遵行;推万法穷理尽性,至于本源,则佛教方为决了”的说法后,评论说:“夫六经之说,诚亦有权,与人天、小乘、法相、破相等教同意,而穷原反本,则其实确然不拔,乃有卓出一乘显性这上者。……而佛必以空华相喻,庄亦间以死沌为词,斯其实之不如儒者也。”(见《章太炎政论选集》第133页)一九O三年章氏因《苏报》案与邹容同时入狱。在狱三年中,他研读唯识宗慈氏(弥勒)、世亲的著作:《瑜伽师地论》、《因明论》、《唯识论》等,“乃悟大乘法义。”这是章氏思想变化的关键,之后他说:“私谓释迦玄言,出过晚周诸子不可计数,程朱以下,尤不足论。”(《菿汉微言》)因此,当他一九O六年出狱后东渡日本,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大肆鼓吹要用宗教(佛教)“发起信心”,“增进国民之道德”,坚定革命的意志,以达到“众志成城”。接着,他在《民报》上发表了一系列鼓吹佛教的文章,提出要建立无神的宗教(佛教),以至《民报》被时人讽刺为“不作民声作佛声”。对于佛教各宗派,章太炎最为推崇者是“法相之理”和“华严之行。”

  吴虞(1872-1949),是近代新文化运动中著名的反对封建礼教的战士。一九二一年《吴虞文录》出版,胡适为之作序,称他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他对封建礼教、宗法制度和专制主义的激烈批判,不仅在当时社会上,特别是青年中,有着巨大的影响,而且在近代中国思想史上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激进的思想家,又怎能想到他对佛学也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并受到相当深的影响呢!他自称:“学术知识虽渐有系统,而于安身立命之地,终觉茫无所归着。”“自知其于学有进,于道殊未闻也。此后当以佛学为归宿。”他认为:“宋儒之学本出于禅,乃背本辟佛,自立名高。孔学既非,宋学亦不足学,则非佛学之广大精微,何所依皈?人不可无宗教心,有此足以慰灵魂而安心性矣。”(《吴虞日记》上册第208页)从他的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圈读佛典,与人讨论佛学,是他日常读书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晚年,他甚至打算“将小书房收拾为静室,供佛像。所有佛学书并专置于静室,每日除预备讲义看书外,必以二三小时居静室诵佛书,”以“为收束身心,减除烦恼之不二法门。”(《吴虞日记》下册,转引自《中国哲学》第八辑第413页《吴虞日记选刊》)据他日记所记载,截至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日,他已藏有佛典二百七十一部,八百六十三册之多。

  杨度(1874-1932),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怪杰。他早年醉心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君主立宪说,从而成为清廷筹备立宪运动和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积极鼓吹者和参与者。当君主立宪救国论彻底破产后,杨度一度潜心于佛学研究。以后随着反帝反封建革命形势的发展,并于1929年秘密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他在逝世前曾自拟了一付挽联:“帝道真如,如今都成过去事;医民救国,继起自有后来人。”这正是杨度一生的自己总结和他对中国革命前途的乐观信念。杨度是在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1916),遁而之佛的,至1928年答梅光羲书,论新佛教,前后沉溺于佛学十余年,他曾自述道:“余于君宪三败之后,自谓对国家对主义忠矣,可以已矣。乃不更言经世,而由庄以入佛。”(《虎禅师论佛杂文·江亭词序》)他对于佛学主要信奉禅宗的顿悟说。但他又认为,在顿悟之前及顿悟之后,都必须有渐修。他还提出,要建立一种删削一切迷信神秘之说(如灵魂、轮回、地狱等),以及所有违反人生生理戒律的“新佛教”。他声称,这种新佛教“一以论理科学为归”,通过“发明心理相对论,以明本心无我,一切皆空之旨。”他认为,“今世之社会,不自由,不平等,一切罪恶,无非我见,反躬自问,亦无事而非我见。今欲救人,必先救已,其法惟有无我主义。”因此,他称他的“新佛教”为“无我主义”或“无我宗”、“无我法门”。并且说:“准此教旨,以谋改进将来社会,直可普渡众生,一齐成佛。虽人性智愚不等,而不用于私我之争,但无对待阶级,即为平等自由。”(以上均见《虎禅师论佛杂文·答梅光羲书》)杨度是继章太炎、太虚之后,又一个试图以建立一种新佛教以为救世之用的人。他的无我主义的新佛教论也是近代中国相当有代表性的一种佛学和哲学思潮。

  熊十力(1884-1968),早年投身于民主革命运动,亲历辛亥革命武昌起义之役,以后潜心于研究哲学。起始专精王夫之,然意犹未足,后入欧阳竟无创办的内学院学佛。熊十力在哲理上虽然最终推重的是宋明陆王心学,但对佛学也许之甚高。他认为,“佛学理境极高”,“西洋哲学,随科学之进步经验日富,根据日强,论理日精。其始乎征实,而终乎游玄,不极堪宝贵?然而彻万化之大原,发人生之内蕴,高而莫究其极,深而不测其底,则未有如佛氏者也。”他又说:“自吾有知,恒困乎无量无边之疑问,而不得一解,而吾终因佛学而渐启一隙之明焉。”(《十力语要》卷一《答薛生》)熊氏自视颇高,精思深研。他出入儒释,以释明儒,以儒补释,广采博取,融通诸家,欲自创一哲学体系。他的早期代表作《新唯识论》、《破破新唯识论》、《佛家名相通释》等,是以儒家《易传》阴阳翕辟的思想去改造和补充佛教唯识学的种子说的。同时,又以唯识论的分析、组织方法,融合儒释体用理论,提出了一套以体用为中心范畴,体不离用,即用显体,体用一如的思想体系。从而不仅在佛学唯识论的研究上有所突破,而且对传统儒学关于“体用”论的理论也有所发展。因此在近代中国思想史上有着相当广泛的影响。

  梁漱溟(1893-),后期思想以传统儒家为主,这是无疑的。但他曾经历过相当一个时期的崇佛过程。他曾说:“我自二十岁后,思想折入佛家一路,专心佛典者四五年。”(《究元决疑论》单行本附记)一九一六年他发表长篇读佛论文《究元决疑论》,一九一七年起在北京大学讲授并出版《印度哲学史》等,可说是他这一时期研究佛学的成果。以后,他著有《唯识述义》等研究佛学的著作。一九二一年梁氏发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则是其思想折入以儒家为主的标志。然而,这也不能说佛学对梁氏思想从此再无影响。一九七八年他在为《自述早年思想之再转再变》一文作补述中说:“对于人生苦乐的留心观察,是我出世思想的开窍由来,从而奠定了此后一生归宿于佛法”。说“一生归宿于佛法”未必是实,但至少可说梁氏一生未脱出佛学影响之范围。

  此外,如著名学者李石岑(1892-1934)也曾十分推崇佛学,认为“佛学的提倡,不特于科学毫无抵触之处,而且能使科学的方法上,加上一层精密,科学的分类上,加上一层正确,科学的效用上,加上一层保证。”(《佛学与人生》)又如朱谦之(1899-1972)在一九二一年也曾一度“决定皈依佛法,到西湖出家去”,并打算对佛教进行一场革命,“组织一种宗教新村”,“想跑到佛教里打个筋斗,使佛教混乱一顿,放出一道红光,我就站在上面,照耀全世界人类上。”(《七十自述》,《中国哲学》第三辑)再如著名的电机工程学家王季同(1870-1948)认为,佛法圆融,既“不是其他宗教和近代西洋哲学所可比拟,也决非科学知识所能推翻”(《唯识研究》序)。他写的《佛法与科学》、《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以及为周叔迦《唯识研究》一书所作的长序,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争议。由此可见,佛学在近代中国思想界的影响,不仅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而且也波及到自然科学方面。

  其实,在近代哲学、史学、经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等各界的知名学者中,尚可列举出一大批出入佛学,与佛学有密切关系的代表名单。此外,尚有许多近代著名学僧的学说和情况,由于本文的主题所限,也只能略去介绍了。但仅就以上所列举的很少一部分近代思想界、学术界代表人物与佛学关系的情况,也已经足以说明佛学对近代中国思想的重大影响了。

  二、 近代佛学发展的某些特点

  本文开始时就提到,近代佛学并不是中国古代佛学的简单延续,而是伴随着西学的传入而重新振兴起来的,因此也就带来了某些与古代佛学不同的新特点。据本人浅陋的看法,是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把佛学与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的实证知识加以比较,希图把两者融合起来。这是近代早期思想家中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

  谭嗣同在《仁学》一书中,即有大量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如他说:“一多相容也,三世一时也,此下士所大笑不信也,乌知为天地万物自然而固然之真理乎!真理之不知,乃缘历劫之业力障翳深厚。执妄为真,认贼为子,自扰自乱,自愚自惑,遂为对待所瞒耳。”“声、光、化、电、气、重之说盛,对待或几几乎破矣。欲破对待,必先明格致;欲明格致,又必先辨对待。”“格致明而对待破,学者之极诣也。”“故尝谓西学皆源于佛学,亦惟有西学而佛学乃复明于世。”(《仁学》)

  再如,谭嗣同、章太炎的好友孙宝瑄也说:“观《华严》,其《世界品》中所云世界种,盖聚多世界而名之。又云:或作江河形,或作回转形,或作旋流形,或作轮辋形,或作坛墠形,或作胎藏形,或作云形,或作种种珠网形。如是等语,盖与西人天文家言所谓星团、星气、螺旋白云、天河诸星状之说暗合,奇哉!”(《忘山庐日记》上第182页)又说:“《华严·十地品》之第五难地中有云:此菩萨为利益众生,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观以上所说,则知世间人以为讲佛学者皆将屏弃一切,不尽人事者,误也。且所谓技艺,无论天算、格致、化学、质学(如地火水风四字,包括西学无限)、光学、声学、医学、农学、工学、矿学,及种种技能,包括无遗,亦可异矣。”(同上第184页)

  在这方面,更有许多佛教徒,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佛教生存的需要,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专著,以论述佛学与现代最新实证科学的一致性,以至称誉佛教为“科学的宗教”。吴虞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日记中,摘录了当时上海《大陆报》关于英国佛教徒克尔贝获得日本大僧正头衔的报导,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氏(指克尔贝)谓,佛学所以能浸入美国人生活中者,以其为科学的宗教也。盖当此科学昌明时代,人类咸欲以科学试验真理,于是他种宗教咸遭难关,而惟佛学为人所认为具有科学的根据也。质言之,佛教者,乃心理学的哲学之宗教也,其与化学、物理及天文诸学科,罔不相关。”(见《中国哲学》第八辑《吴虞日记选刊》)这段话很可以代表当时世界佛学研究的一种倾向和特点,同样也是中国近代佛学的一个特点。

  (二)突出地强调佛学的哲理性质,而不是单纯地把佛学看作一种宗教说教。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当时欧洲佛学研究方法的影响而形成的。如康有为就说过:“孔子与佛,皆哲学至精极博,道至圆满。”(《欧洲十一国游记》)又如上引杨昌济在读谭嗣同《仁学》后即表示过,对佛教“已确认其哲学上之价值”。而章太炎则曾专门详细地阐述了佛法非宗教,而为哲学的道理。他积极宣扬,佛教与其他所有宗教有一根本的区别,即凡宗教都要崇拜神鬼(无论是多神也好,一神也好),而佛教则是不礼鬼神的“无神论”。他在日本的一次讲演中说;“试看佛陀、菩提这种名号,译来原是‘觉’字,译来原是‘智’字。一切大乘的目的,无非是‘断而(尔)知障’,‘成就一切智者’,分明是求智的意思,断不是要立一个宗教,劝人信仰。细想的本意,只是求智,所以发明一种最高的哲理出来。”他认为,佛教中虽也还残存着“六趣升沉”等宗教的残留物,但“终是哲学中间兼有宗教,并不是宗教中间含有哲学”。因此,“佛法只与哲学家为同聚,不与宗教家为同聚。”他还进一步论述道:“佛法的高处,一方在理论极成,一方在圣智内证。岂但不为宗教起见,也并不为解脱生死起见,不为提倡道德起见,只是发明真如的见解,必要实证真如,发明如来藏的见解,必要实证如来藏。与其称为宗教,不如称为‘哲学之实证者。”所以,“若晓得佛法本来不是宗教,自然放大眼光,自由研究。纵使未能趣入实证一涂,在哲学的理论上,必定可以脱除障碍,获见光明。”(《佛法果应认为宗教耶?抑为哲学耶?》(载《中国哲学》第六辑)这种思想,章氏以后在《频伽精舍校刊大藏经序》(发表于一九一三年)中,再一次加以申述。他说:“夫牟尼出世,人天之师,次有马鸣、龙猛、无著三大士,穷幽体玄,发扬胜义,荡荡乎固无得而称焉。教戒不可以发智,故开玄学以导迷;玄学不可以见心,故依静虑以求证;静虑不可以接物,故广万法以应机。或乃次之宗教,云与基督、天方同斑,高者亦云徒为伦理,斯所谓以牛蹏测大海也!夫佛陀者,译言觉;者,译言智;瑜伽者,译言相应。本所以趋道者,为断尔炎而证真如,岂真蹩躠以为仁义哉!徒以大悲观佛,斯已浅矣。所证者无境界可言,现身者无自依之性。故云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亦云佛当在心中说法。明以此方老聘之言,则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夫何有宗教之封执者乎!”

  杨度也说:“是故佛教云者,非迷信的而科学的。”(《论佛杂文·我佛偈赠美国贝博士》)他认为,“今日世界为科学之世界,如欲将东洋固有之佛法介绍于世界学者,普及于世界众生,则非有论理的科学法门,不能随缘应机,说法度世。”如以此来衡量固有佛法,“禅宗壁立千仞,无可攀跻,似不如相宗条理万千,应于时势,易使学人得其途径。”所以说,“其中解剖心理,最近科学者,莫如法相一家。”“然于佛教中求无上上乘,终以禅宗为归。”(《论佛杂文续·唯识八偈序》)杨度正是在这种认识下,力图融汇最上乘禅宗和三论、法相等,建立一种新佛教的。经过精心的研究和组织,他的“新佛教”,“遂于心理学上发明一种科学的新学说,名曰‘无我论’,即‘心理相对论’”。他声称,“方今世界哲学,唯心唯物二派对立,皆以研究宇宙真理为事。然予所谓心理,所谓一切唯心。则与此派唯心哲学大异。以为一切人类以及动物,对于宇宙万物,一心所现,各各不同,无自得有同一世界,且其所谓宇宙万物,限于一心所现,无自得有全体世界。予今身为人类,但就人类之心里,发明其相对之象,明其本来无我而已”。对此发明,他十分自得,认为“此理论与方法,中外古今诸心学家及佛学家,实皆未发明,即偶及之,亦未彻底,”然而“今皆一时解决,实于佛学界开一新纪元。”所以说:“此无我宗所立教义,一切合于论理科学,所有迷信神秘之说,如灵魂轮回等义,以及违反生理之诸戒律,概与扫除,若与旧义相比,直为佛教革命。”(《论佛杂文二续·新佛教论答梅光羲君》)

  与此相关,近代一些思想家就时常把佛学与西方哲学或中国传统哲学加以比较研究。章太炎曾把佛学唯识学的许多观点与西方古今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唯我论等进行了广泛的比较。如章氏说:“近来康德、索宾霍尔诸公,在世界上称为哲学之圣。康德所说‘十二范畴’,纯是‘相分’的道理,索宾霍尔所说‘世界成立全由意思盲动’,也就是‘十二缘生’的道理”(《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他还把佛学的最高本体概念“真如”,与柏拉图的“理念”,康德的“物自体”进行比较。他说:“佛家以为正智所缘,乃为真如,柏拉图以为明了智识之对境为伊跌耶(idea理念),其比例亦多类。”(《建立宗教论》)他指出,在承认“真如”或“理念”为唯一真实这点上,两者是相同的。但佛教认为真不离俗,离俗无真,这与柏拉图视“理念”为离一切个体而存在的纯粹抽象,又是不同的。他说:“康德见及‘物如’(物自体),几与佛说‘真如’等矣。”(《菿汉微言》)但他对康德认为“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又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康德“终言物如非认识境界,故不可知。此但解以知知之,不解以不知知也。卓荦如此,而不窥此法门。”(同上)又,章氏认为,佛教是坚定的无神论,而“精如康德,犹曰‘神之有无,超越认识范围之外,故不得执神为有,亦不得拨神为无’。可谓千虑一失矣。”(《无神论》)章氏这种比较研究甚多,这里不能详论。

  梁启超也曾把佛学与许多西方哲学思想加以比较研究。其中,他的《近世第一大哲康德之学说》一文,全面地将康德哲学与佛学进行了比较。他说:“康氏哲学,大近佛学。”他认为,康德“直搜讨诸智慧之本原,穷其性质及其作用”,是“与佛教唯识之义相印证者也。佛氏穷一切理,必先以本识为据柢,即此意也。”他还认为,康德知性论中关于必须对对象加以联系、综合思考的理论,“其义与华严宗之佛理绝相类。”他还说:“佛说有所谓‘真如’。‘真如’,即康德所谓‘真我’,有自由性者也。有所谓‘无明’,即康德‘现象之我,为不可避之理所束缚,无自由性者也。”“康氏以自由为一切学术人道之本,以此言自由,而知其与所谓不自由者并行不悖,实华严圆教之上乘也”等等。其中,有许多是把康德思想与佛学理论加以简单生硬的比附。

  至于以佛教与中国传统哲学相比较,则更是随处可见。著名的如章太炎的《齐物论释》,以唯识学释齐物,以齐物明唯识。章氏对此作十分自得和自负,认为如《齐物论释》,“可谓一字千金矣。”(《菿汉微言》)又如谭嗣同在《仁学》中认为:“《大学》盖唯识之宗也。”唯识“前五识转而为成所作智,《大学》所谓修身而身修也”;“第六识转而为妙观察智。《大学》所谓致知而知至也”;“第七识转而为平等性智,《大学》所谓诚意而意成也”;“第八识转而为大圆镜智,《大学》所谓正心而心正也”。“佛之所谓执(第七识),孔之所谓意”;“佛之所谓藏(第八识),孔之所谓心”。“智慧者,孔谓之道心”;“业识者,孔谓之人心”。总之“惟好学深思,六经未有不与佛经合者,即未有能外佛经者也”。其比附融合之处,使杨昌济叹为:沟通儒释之巧,未有过于此者。

  (三)着重强调佛学非出世、非蹈空,而有应务救世的实际作用。早期佛教侧重于个人的解脱,消极避世,出世主义比较明显。大乘佛教兴起后,开始宣传佛祖慈悲救世,普渡众生的宗旨,于是出现了佛法既为出世而又不离世间的矛盾问题。这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中国近代佛学的开展中,除少数学佛者借以遁世外,大部分倡导佛学者,均响往着从佛学中求得某些应时救世的精神武器,从而认为佛学绝非蹈空、出世之谈。

  如梁启超说:“象我们的禅宗,真可算得应用的佛教,世间的佛教,的确是印度以外才能发生,的确是表现中国人的特质,叫出世法与入世法并行不悖。他所讲的宇宙精微,的确还在儒家之上。”(《治国学的两条大路》)谭嗣同说:“西人之喜动,其坚忍不挠,以救世为心之耶教使然也。又岂惟耶教?孔教固然矣,佛教尤甚。”“论者暗于佛老之辨,混而同之,以谓山林习静而已,此正佛氏所诋为顽空,为断灭,为九十六种外道,而佛岂其然哉!乃若佛之静也,则将以善其动,而遍度一切众生。更精而言之,动即静,静即动,静即动,尤不必有此对待之名。故夫善学佛者,未有不震动奋励,而雄强刚猛者也。”(《仁学》)章太炎也说:“佛法本来称出世法,但到底不能离世间法。”(《佛法应务,即同老庄》,见《中国哲学》第六辑)又说:“或执释教为厌世,或执释教为非厌世,此皆一类,偏执之见也。就俗谛而言之,所谓世者,当分为二:其一,三界,是无生物,则为器世间;其一,众生,是有生物,则名为有情世间。释教非不厌世,然其所谓厌世者,乃厌此器世间,而非厌此有情世间。以有情世间堕入器世间中,故欲济度以出三界之外。”(《建立宗教论》)这是章太炎对佛教“厌世”、“非厌世”的一种十分有意思的解释。

  谭氏和章氏的好友孙宝瑄在评论那些治佛学为蹈空的说法时说:“余谓,我国自来治佛学者,大抵穷愁郁抑不得志之徒,以此为排遣之计,故堕于空也。若真能治佛学者,其慈悲势力,不知增长若干度,救世心愈切矣。救世心之切,则一切有益于群之事,无不慷慨担任,且能堪破生死一关。如谭浏阳(嗣同)其人者,谁谓佛学之空哉!且以经济著名如康(有为)、梁(启超)辈,皆研治佛学之人。如谓习便空,则此一辈人皆当息影空山,为方外人,何必抢攘于朝堂之上,以图变法救国耶?公辈既不读佛书,不知佛学之大,而妄加訾议,似可不必。”(《忘山庐日记》上第393页)即使象杨度这样的人,他的转向信佛,完全是政治上“君宪三败”后的消极遁世之举。但由于他爱国救世之心未泯,在学佛的道路上也没能完全忘情于世。甚至还可以这样说,他的学佛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在总结过去的入世法上,探索一种新的入世法。这一点,在他的《新佛教论》中有明确的论述。他说:“予因半生经历多在政治,深叹今世社会不自由、不平等,一切罪恶,无非我见,反身自问,亦无一事而非我见。今欲救人,必先救已,其法惟有无我主义。”因此,他遍考中外古今各家学说,最后认为,欲求无我主义,只有从佛法求之。“于是发心学佛而为修行”,并且从而创立了一种“心理相对主义”的“无我主义”的“新佛教”。他希望,“准此教旨,以谋改进将来社会,直可普渡众生,一齐成佛”。由此可见,杨度虽不得已而遁之学佛,然而在他的心目中佛法也并非单纯的出世之法,他的心尚期之以“改进将来社会”呢!又如,一九一八年由太虚、章太炎等发起,在上海组织了一个宣扬佛教的团体——“觉社”,其宗旨即所谓要以佛法思想去启迪青年,导归正途。他们在“觉社丛书”的出版宣言中声称,“当此事变繁剧,思潮复杂之世”,“惟我佛无上正等正觉之教”,才能“立人之极”。因此“觉社”的建立“固将宏纲异道,普悟迷情,非以徒厌世间,独求解脱也。故本守当修自觉行回向真如,修觉他行以回向法界一切众生。”(转引自《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八六册,东初:《民国肇兴与佛教新生》)

  (四)从佛学理论上讲,近代佛学以唯识学最为发达,从某种意义上甚至也可以说近代中国佛学是唯识学的复兴。中国佛教至隋唐而极盛,主要宗派如三论、天台、华严、唯识、净土,禅宗等均已发展成熟。然自晚唐以后,禅宗独盛于佛坛,除净土法门亦因简便易行而有相当影响外,诸如天台、华严、唯识各宗,均趋衰落。宋明时期这些宗派虽亦时有高僧振兴之,但终不能与禅宗相匹敌。加之,宋明以来,特别是明末以来,佛学的发展趋势是:在教外进一步强调三教合流,在教内则强调宗(禅宗)、教(净土、华严、唯识、天台等)融合,以至各教派经典散佚,仅亦不绝如缕而已。近代佛学的振兴,在新的时代中,继续发展了三教兼治,教宗并融的趋势,诸如隋唐宋明时期那种固执的宗派之争,门户之见,很少见到了。

  我们说在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中国佛学是唯识学的复兴,并不是说佛教其他各家理论在近代一点也没有继承和发展,而是就发展的程度和社会的影响相比较来说的。如本文开始时即提到,杨文会是“教宗贤首,行在弥陀”,也就是说他在理论方面是推尊华严宗法藏的学说的。为此,他专门编集和刊印了《贤首法集》(收法藏的经疏论著计二十一种,其中多种为宋明佛藏内所无)和《华严著述集要》(收有二十九种华严宗专著),为研究华严宗理伦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系统原始材料。同时,他本人还著有《大宗地玄文本论略注》一书(按,此论相传题为马鸣造,真谛译,但它与《大乘起信论》一样,疑是伪作)以发挥华严思想。他的弟子中,如谭嗣同是深有得于华严无尽圆融,一多相容、三世一时等旨意的,但同时也深受唯识学的影响。这在谭氏《仁学》中有充分的反映,此不赘述。又如章太炎深研“法相之理”,而同时对“华严之行”也极为推崇,认为其说对提高人类道德大有益处。净土法门,除杨文会笃行推崇,并汇刻《古逸净土十书》(其中不少是国内长期佚失的著作)、《净土四经》等外,当时尚有一著名净土宗法师,名印光(1861-1940)者,也大力予以提倡。其影响所及,许多著名的文人学者也均信奉之,如近代著名的画家,音乐家李叔同(1880-1942,法名觉音,号弘一)和他的弟子丰子恺(1898-1975)等都是佛学净土法门的信奉者,弘一法师且精于戒律。禅宗方面,有著名爱国诗僧敬安(1851-1912,别号八指头陀),以及如上面所提到的杨度的以禅顿悟理论为主体而构想的“新佛教”等等。

  至于近代对法相唯识学的研究和发展,则可说是自唐玄奘、窥基后,千余年来未有之盛况。究其原因,大概主要是如同章太炎所说的,由于法相唯识之学的“精深”,“缜密”,适合于近代学术的趋势的缘故。同时,也可能与窥基《唯识论述记》等一批唯识学的典籍重见于世有关(《述记》一书在我国早已佚失,杨文会通过日本友人访求得到刻印问世[1]),从而引起了人们研究唯识学的广泛兴趣。近代推崇和研究唯识学者甚多,杨文会门下即有如章太炎、欧阳渐、梅光羲、李证刚、蒯若木、释太虚等一大批以研究唯识学名家者。其时研究唯识学者还有“南欧北韩”之说,“南欧”即指创办“南京内学院”的欧阳渐及其门下(如刘定权、吕澂等)、“北韩”则指北京“三时学会”的韩清净及其门下(如周叔迦、朱芾煌等)也是专门研究玄奘、窥基的唯识学的。不过,他们所理解及发挥的唯识学,是各有所不同的。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曾说:“康有为本好言宗教,往往以已意进退佛说。”其实,这一时期由于受到西学的影响等原因,除少数专治佛学或佛教史者外,其余谈佛者,几乎都是“以已意进退佛说”者。因此,虽同言法相唯识,而不免各有所异。

  欧阳渐深研和恪守玄奘、窥基所阐明的传统唯识学,他在唯识学理的研究上有很深的造诣。如他说:“唯识、法相唐以来并为一宗,其实通局大小殊焉”,揭示出大乘有宗唯识、法相在理论上的不同之处。他从义理、经典依据等方面作了翔实细致的分析和比较,这在佛教史上是一独到的见解。欧阳此义一发,深为章太炎所赞赏。他在引述欧阳上述说法后,讲道:“余初惊怪其言,审思释然,谓其识足以独步千祀也。”(《内学院缘起》,见《中国哲学》第六辑)然而欧阳渐的观点,同时却为太虚所否定。他认为,法相不能独立言家,无论唯识宗还是性宗都不能离开法相而谈论。因此,就唯识宗言:“凡属遮表言思所诠缘者,无非法相,一一法相,莫非唯识。故法相所宗持者曰唯识,而唯识之说明者曰法相。”(《竟无居士学说质疑》,见《太虚法师文钞初集三编》)

  章太炎认为,“上悟唯识,广利有情,域中故籍,莫善于《齐物论》”,“《齐物》大旨,多契佛经。”(《齐物论释》)甚至认为:“唯有把佛与老庄和合,这才是善权大士救时应务的第一良法。”(《佛法应务,即同老庄》)同时,他又把儒家论性与唯识八识相比附。因此,在章太炎的唯识学中,杂糅着老庄、孟荀之说,正所谓“常以已意进退之”者。章氏的这种状况,遭到了熊十力等人的批评。熊氏以为章太炎根本不理解唯识。如章氏以王阳明良知有知是知非为自证分,熊十力就批评道:“此说甚谬”,认为“章氏既不解四分(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又不了何谓良知。”(《十力语要》卷一《答谢石麟》)其实,熊氏又何尝不以已意进退佛说呢!他认为,护法、窥基的唯识学中,在现象外立本有种子以为本体,从而将体用截成两片,造成了人们的一种根本迷谬。他经过长期思考,提出了一套“新唯识论”的理论,希图纠正旧唯识学中的谬误。

  按照熊十力自述的“新论与佛家元来意思根本异处”,大约有以下几点:甲,“佛家思想毕竟是趣寂的”,而“新论则为纯粹的人生主义,而姑置宗教的出世观念于不议不论之列。”乙,唯识“虽主即用显体”,然“颇有体用裁成二片之嫌”,而新论则主“即体即用”,“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丙,新论以翕辟、生灭两义,进一步说明“用者体之用,无体即无用,离用亦不可得体。故乃于流行无住之用,识此即是如如不动之体”,从而由随顺俗谛而结归真谛义趣。丁,新论以翕辟义,破旧师(指护法、窥基)聚集名心之说,因而“顺俗则心物两皆成立,证真则境空而心亦俱空。”(以上见《十力语要》卷一《讲词》)其实,熊十力在讲到即体即用时,反复以大海水与众沤喻体与用虽分而不二之旨,即是以华严之理论补充唯识,而他所谓“本体流行,即作用显现,亦即所谓翕辟者是”,则完全是援自易传阴阳翕辟,生生不已之意。因此,当熊氏新论一出,即遭到欧阳竟无等维护传统唯识学者的批评,认为新唯识论援儒入释,背离了唯识要义。对此,熊氏并不否认,且说:“夫取精用弘,学问斯贵,博览遍观,唯虞孤陋”,“融摄诸家,讵为吾病。”(《破破新唯识论》)

  太虚也是声称要建立“新的唯识论”者,并著有《唯识新论》。但太虚所谓新的唯识论与熊十力的新唯识论根本不一样。他所谓的“新”,据其自述是由于:“唯识宗学不但与唯物科学关通纂切,正可因唯物科学大发达之时,阐明唯识宗学;抑亟须阐明唯识宗学以救唯物科学之穷耳。夫然,亦可见新的唯识论之所以为新的唯识论矣。”或者说,唯识学由于“能转科学而不为科学转,圆成大用,与科学始终相成相用,故为新的唯识论也。”(《唯物新论》,《太虚文钞初集第三编》)他还说:“佛乘唯识宗学,其贵理真事实,较唯物科学过无不及”,“必明唯识宗学,诸唯物科学乃能消归自己成妙用焉!”(《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同上第一编)总之,太虚标榜的新的唯识宗学,无非是调和唯识宗学与现代科学之间理论上的矛盾,收集某些“新近之思想学术”,从而使唯识宗学能适应新的思想学术的需要。由上面简略的介绍中,即可看到唯识学是近代佛学理论中开展得最为充分和多彩的。(由于各家理论十分复杂,非本文所能包含,当有专文评述)

  最后,需要附带提到的是,在近代佛学的发展中,佛教史的研究,也由于在近代哲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响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梁启超的《佛学研究十八篇》是近代佛学史研究的开拓性著述,而汤用彤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和胡适关于中国禅宗史研究的论文等,则是近代研究佛教断代史和专题史方面的重要代表著作。此外,诸如关于《大乘起信论》、《牟子理惑论》、《四十二章经》、等佛典的考证、论辨,以及佛教史上许多专门问题的研究,也都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三、 如何评价近代中国哲学中的佛学影响

  佛学对近代中国哲学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对此我们应当作如何的评价呢?我想首先需要弄清佛学所以得在近代重新振兴,以及在思想界发生广泛影响的原因(或者说背景、条件),然后才有可能作出比较合乎实际的评价来。从总的方面来看,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文已经提到的,随着西学的传入,以及受到欧美研究佛教兴趣的影响。如果说,杨文会早年创立经处,发愿刻经,还仅是从国内佛教衰坏、佛藏佚失方面考虑,那末当他两次随使欧洲,了解到欧洲学者对佛学研究的兴趣,并结识日本学僧南条文雄等后,则其振兴佛教的着眼点已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他曾说:“统地球大势论之,能通行而无悖者,莫如佛教。美洲阿尔格尔曾发此议,立佛教学会,从之者十余万人。然其所知,仅佛教粗迹,于精微奥妙处,未之知也。故高明特达之士,仍不见信。今欲重兴释迦实教义,当从印度入手,然后遍及全球,庶几声名文物,为各国所器重。”(《佛教振兴策二》,见《等不等观杂录》卷一)当他得知《大乘起信论》梵文本已不可得,于是准备“将来即据梁译翻成英文,或亦欧人入道之胜缘也。”(《与日本南条文雄书二》同上卷七)后来,在他的协助下,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把《大乘起信论》译成了英文。由此可见,杨仁山后期的刻经、办学是受到西方学者对佛学研究兴趣的影响的。但他又认为西方学者仅得佛教粗迹,因此进一步立志振兴中华佛教文化,俾使佛教成为“全球第一等宗教”,让“声名文物,为各国所器重。”这种情况,谭嗣同在《仁学》中也有介绍。他说:“英士韦廉臣著《古教汇参》,遍诋群教,独于佛教则叹曰:‘佛真圣人也。’美士阿尔格特尝纠同志创佛学会于印度,不数年,欧美各国遂皆立分会,凡四十余处,法国信者尤众,且翕然称之曰:‘地球上最兴盛之教,无若耶者;他日耶教衰歇,足以代兴者,其佛乎’!这种思潮随着西学一起传入,而佛学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必然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新的研究兴趣。特别是在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后,西方学者在哀叹西方物质文明破灭的同时,转而激赏东方精神文明,这对佛学(包括中国儒家思想)的发展也有相当的影响。上面曾提到,太虚认为要以“唯识宗学以救唯物科学之穷”,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二)许多资产阶级的社会改革家,真诚地以为,佛学的振兴有助于社会的改革、国民道德的改造和革命者无私无畏精神的培养。这方面以谭嗣同、章太炎等人的论述最为典型。

  如谭嗣同以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为例,认为:“日本变法之易,亦惟佛教隐为助力,使变动不居,以无胶固执著之见存也。”(《仁学》)章太炎也认为,“日本资阳明之学以兴,馨香顶礼,有若神圣”(《答梦庵》),而阳明之学,“其义理高远者,大抵本之佛乘”(《答铁铮》)。同时,他们又都以为“道德堕废者,革命不成之原”(章太炎:《革命之道德》)。因此,认为民德的改造,革命道德的培养是革命成功的重要条件。章太炎对于佛学在这方面的作用,更是反复加以申明。一九O六年他出狱东渡,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即大声疾呼要“用宗教发起信心,增进国民的道德。”而他所说的宗教,就是佛教。他说:“我们中国,本称佛教国。佛教的理论,使上智人不能不信;佛教的戒律,使下愚人不能不信。通彻上下,这是最可用的。”又说:“这华严宗所说,要在普渡众生,头目脑髓,都可施舍与人,在道德上最为有益。”人们“要有这种信仰,才得勇猛无畏,众志成城,方可干得事来。”“所以提倡佛教,为社会道德上起见,固是最要,为我们革命军的道德上起见,亦是最要。总望诸君同发大愿,勇猛无畏”(《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次年,章氏在《人无我论》一文中,又强调说,他之“所以提倡佛学者,则自有说:民德衰颓,于今为甚。姬孔遗言(指儒家周公、孔子之言),无复挽回之力,即理学亦不足以恃世。……自非法相之理,华严之行,必不能制恶见而清汗俗。若夫《春秋》遗训,颜(元)、戴(震)绪言,于社会制裁则有力,以言道德,则才足以相辅,使无大乘以为维纲,则《春秋》亦《摩拏法典》,颜戴亦顺世外道。拳拳此心,独在此耳。”(《人无我论》)此外,他还声称,“吾所以为主张佛教者,特欲发扬芳烈,使好之者轻去就而齐死生,非欲人人皆归兰若(佛寺)”。他认为,“明季之士,所以蹈死如饴者,幸有禅观摄其意”。而且也只有佛教才能“以勇猛无畏治怯懦心,以头陀净行治浮华心,以惟我独尊治猥贱心,以力戒诳语治诈伪心”(《答梦庵》)。总之,章太炎认为:于今之世,“非说无生则不能去畏死心,非破我所则不能去拜金心,非谈平等则不能去奴隶心,非示众生皆佛则不能去退屈心,非举三轮清净则不能去德色心”(《建立宗教论》)。因此,“作民德者,舍此(指佛学)无他术也!”(《答梦庵》)

  无论是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还是章太炎等人都十分推崇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有一小众生不得度者,我誓不成佛”的精神,因而认为,“舍已救人之大业,唯佛教足以当之”(梁启超:《论佛教与群治的关系》)。章太炎还特别强调佛学(禅宗)“自贵其心,不依他力”的精神,认为这种“依自不依他”的自强自立精神,“可用于艰难危急之时”(《答铁铮》),是革命者最可贵的品德之一。谭嗣同相信佛教“了无实际,惟一心是实”的理论和不生不灭,灵魂不死的说教。因此,他认为可以“以心挽劫”,“以心度一切苦恼众生”。“若能了得心之本原,当下即可做出万万年后之神奇(《上欧阳瓣姜师书》)”。他甚至宣称,只要参透了“身为不死之物”,则“虽杀亦之不死,则成仁取义,必无怛怖于其衷。且此生未及竟者,来生固可以补之,复何所惮而不斖亹”(《仁学》)。谭氏正是以此来激励自己的斗争意志,而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

  (三)借助教慈悲救世,众法平等,证智自由等说教,以鼓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康有为、谭嗣同等人,经常把佛教慈悲、墨子兼爱、孔子仁爱与资产阶级所宣称的博爱,看成是一回事。至于佛教众生平等之旨,更是为当时的人们所称道。谭嗣同说,印度古代社会把人分为四等,“佛出而变之,世法则曰平等”、“惟佛独幸,其国土本无所称历代神圣之主,及摩西、约翰、禹、汤、文、武、周公之属,琢其天真,漓其本朴,而佛又自为世外出家之人,于世间无所避就,故得毕伸其大同之说于太平之世而为之统也。夫大同之治,不独父其父,不独子其子。父子平等,更何有于君臣?举凡民贼所为一切箝制束缚之名,皆无得而加诸。而佛遂以独高于群教之上。”谭氏十分推重佛教“破对待”之说,认为“无对待”,然后“平等”,“无人相,无我相”,然后“人我通”而达平等之象。他激烈地抨击封建等级纲常,说:“三纲之慑人,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五伦之中,惟有朋友一伦“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然而“若夫释迦文佛,诚超出矣,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伦,皆空诸所有,弃之如无,而独于朋友,则出定入定,无须臾离”。他还说:“心力之实体,莫大于慈悲。慈悲则我视人平等,而我以无畏;人视我平等,而人亦无畏”(以上见《仁学》)。

  梁启超也认为:“佛教之信仰也,必以为教徒之智慧,必可与教主相平等”,“其立教之目的,则在使人人皆与佛平等而已”(《论佛教与群治之关系》)。章太炎也曾明确表示,“佛教最重平等,所以妨碍平等的东西必要除去,满州政府待我汉人种种不平,岂不应该攘逐!”(《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而谭氏鼓吹的“虽天地之大,可以由心成之、毁之、改造之、无不如意”(《上欧阳瓣姜师书》),以及章太炎强调的“依自不依他”等等,则都是他们心目中的个性自由或意志自由。

  此外,近代佛学的振兴与近代中国社会大变革有密切的关系。从要求变革封建制度,连及对数千年来一直被奉为正统的孔孟程朱儒学也进行了激烈的批判,而西学也还一时未能很好消化接受,佛学却有着传统的渊源,于是就应运而振兴起来,一则作为中西学沟通的联系点,一则补充思想上的需要。其实借佛学作为批判宋明或封建礼教的思想理论武器,在明末清初以来一批进步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中已有此种风气。如李贽、龚自珍等人都是突出的例子。这种风气对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推崇佛教和近代佛学的特点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当需专文论述)。再次,近代佛学的振兴与佛学理论本身的精致,其中一些合理的因素,以及近代一些思想家的学术好爱也不无关联。如章太炎就说过:唯识法相学“以分析名相始,以排遣名相终,从入之涂,与平生朴学相似,易于契机”(《菿汉微言》)

  通过以上对近代佛学的特点和近代佛学所以重新振兴起来的原因的介绍,我想对评价其在近代中国哲学中的影响,是可以作出比较实事求是的分析了。

  首先,从理论方面来说,佛学作为一种宗教的理论,从本质上讲它是与科学和现实相违反的。纵使近代这些思想家都尽量想把佛学与现代声光化电等近代实证科学联系起来,企图把佛学说成是符合、包含这些实证科学理论的,是一种“科学”的理论,这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在近代佛学的发展中,虽然有一些人批评佛学中的轮回、报应等种种落后迷信等思想,声称要改造旧佛学,鼓吹佛教的无神论性质,但没有一位佛学的提倡者不是照样信奉着一切唯心所造,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虚幻不实的,这一佛学的最根本理论。因此,象谭嗣同等人企图把宗教(佛教)与科学融为一体,只能是一种幼稚、天真的良好愿望而已。不过这一股始于近代佛学的风气,至今也还在一些佛教信徒中有相当的影响,诸如《佛教科学观》、《佛法在原子时代》之类的作品,也还在社会上流传,这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但是也需要指出的是,以近代实证科学知识比附佛学,从而认为许多经过现代实证方法获得的理论在佛经中早已有之,或以此证明佛教是一种科学的宗教等等,都是一种肤浅的认识,甚不可取。但是,在现代科学的发展过程中,能否从佛教的某些学理或思维方法中得到某种启发或借鉴,则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从这个基点出发,目前世界学术界中,已就佛学思想方法与现代科学思想方法之间的某些关系进行了探讨。这也是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动向。

  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虽然都多少接受了一些实证科学的知识,从而使他们在某些哲学理论中超过了中国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但是总的说来,他们的哲学体系最后又都归结为唯心主义。他们之所以没有能够从接受实证科学而走上近代唯物主义的道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佛学“三界唯心”“一切唯识”的思想的影响是造成他们陷入唯心主义的重要理论原因之一。就这方面来说,佛学在近代中国哲学发展中起了消极了作用。

  然就佛教理论本身来讲,也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因素,如有比较丰富的辩证思维和逻辑分析论证方法等。且佛家善譬,其中多有理趣(犹如道家《庄子》),对于人生修养,亦不乏可借鉴之处。应当说,在近代佛学的开展中,许多思想家对于佛教辩证法思维(结合儒家《易传》等朴素辩证思维)的发挥(如谭嗣同的《仁学》),对于中国近代哲学没有完全走上西方近代哲学机械主义的道路,可能是有一定影响。又如一些思想家注重佛家因明方法(如章太炎、欧阳渐等人)并由此与西方古典的推理逻辑和近代的归纳逻辑学相结合,对改进近代哲学的思维方法,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就这方面来说,佛学在近代中国哲学发展中的作用,又不能简单地概括以消极了。

  其次,从社会现实方面来说,佛学原本是一种消极遁世的精神麻醉剂。古往今来,有多少在人生旅途上失意或彷徨苦闷的人们,去到佛法中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啊!这在近代中国也不能例外。如杨度之一度信佛,很明显是由于政治上受到压力,思想上苦闷的原因。又比如鲁迅,在一九一三年前后,他对社会、人生前途感到彷徨时,也曾大量阅读过佛学书籍,因此佛学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消极的。然而,从上面所介绍的情况看,在近代中国,更多的思想家都是要借助佛学来激励道德、改造社会。以至出现谭嗣同这样的人,以佛学的某些理论为精神支柱,而义无反顾地为社会改革献出自己的生命。除上文已提到的谭氏的说法外,梁启超在为谭嗣同所写的传中,也谈到了这一点。他说,谭氏自“闻《华严》性海说,而悟世界无量,现身无量,无人无我,无去无住,无垢无净,舍救人外,更无他事之理。闻相宗识浪之说,而悟众生根器无量,故说法无量,种种差别,与圆性无碍之理,则益大服。自是豁然贯通,能汇万法为一,能衍一法为万,无所罣碍,而任事之勇猛亦益加”(《谭嗣同传》)。由此看来,佛学在近代中国的现实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复杂的。如果由于谭氏为改革献身时夹杂着对佛教灵魂不死说教的崇信、从而去责备他为愚味,我想是不公正的。应当看到,由于国际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建封势力的阻挠,资产阶级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生长起来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他们的力量十分软弱。同时,他们又看不到广大劳动人民对改革社会的积极性和巨大力量,而只寄希望于他们中间少数圣贤、英雄的救世心和献身精神。他们借佛学“救世”,“依自不依地”等思想来劝世、自励,激发人们去发挥个人的主观努力,去冲破封建罗网,树立自主精神等等。我想这里一方面反映他们思想上的幼稚性,但同时又不能否认他们意欲借此改革社会的真诚愿望。而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它又确实对社会发生了相当的影响,起到了某种积极的作用。当然,这只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所起的有限作用,如果至今还以为佛学能救世,那只能坦率地说是愚味无知了。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8

  一、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逻辑学教学现代化的召唤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逻辑学教材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批以现代逻辑内容为主、并保留传统逻辑精华的逻辑教材相继出版。这些优秀教材,内容颇为丰富,体系各有特色。这些教材的出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逻辑学教学现代化和与国外逻辑学教学接轨的进程。然而,这些教材,主要是作为哲学学科基础课的教材,教学对象主要是面对哲学专业的学生。而且,在内容上,比较注重逻辑理论的阐述,内容比较抽象。

  日前,高等院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或公共选修课——“逻辑学”(国内称为“普通逻辑”,国外称为“大学逻辑”)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好方法论基础,为学生日常生活的正确思维和社会交际提供逻辑方法。我们的教学计划学时只有36学时左右,因此,如果在公共课或选修课中使用哲学专业课的教材,教师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其中的部分内容,势必影响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该课程由于抽象程度高,其中包括符号化的形式推演,往往使学生感到难学、费解,教师感到难教。

  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讲,在逻辑学教学中使用人工符号来表示命题和推理形式,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讨论命题形式和推论形式时,如果不从自然语言逐渐向形式语言过渡,上来就给出形式语言,就讨论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或上来就构造规范、严谨的自然推理系统甚至是公理系统(这种方法虽然也是构造现代逻辑系统的一般方法),实践证明,这是非哲学专业大学一年级本科生难于接受的,甚至会造成这样的印象:逻辑学研究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无多大关系的符号和符号的推演,逻辑学在现实中是无用的。总之,使用理论性非常强的逻辑学教材,教师不好教,学生不好学,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必须编写出符合非哲学专业特点的、以应用为主的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逻辑学教材。2007年3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逻辑学基础教程》,就是一部采取案例教学法编写的教材,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材改革方面所做的尝试和探索。这种尝试和探索,已经在“逻辑学”教学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改变了我国高校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观念、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推进了“逻辑学”的教学改革。

  二、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

  我们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如下:

  1教学对象。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大学一年级非哲学专业学生的公共课和通选课,或数学专业学生的基础课。

  2教学目标。我们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提供必要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为学生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日常语言中的论证提供理论和方法。

  3教学内容。和任何科学一样,逻辑学也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对国内外逻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给予引进、吸收最新成果,只要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尽量囊括在教学内容中。

  4教学方法。逻辑学理论与人们的日常思维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教师注重收集生活中的示例(笔者称为逻辑学课程案例)讲授逻辑学课程。这种方法,被国外非形式逻辑学者称为“基于实例的方法”(example-basedmetllod)。从日常生活中寻找的案例,教师通过分类、筛选、加工,形成逻辑学教学的案例库,以供教学时参考。

  5教学定位。该课程的教学定位做到理论联系示例,符号化的形式推演与生活或社会实际案例相结合,极大地克服了以往学生认为难学、费解,教师难教的状况。

  6教材的编写原则。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对象及课程定位,在教材的编写原则上,我们确立了“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现代逻辑、案例教学和逻辑应用为主”,把逻辑学的教学和应用紧密挂钩,把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

  三、《逻辑学基础教程》的结构和特点

  在结构上,我们这部教材具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在这部教材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例”和“案例分析”具有突出的地位:“基本知识”和“知识拓展”是通过“案例”和“案例分析”而展开的;而“逻辑趣话”则是留给学生分析的“案例”:“习题”和“参考答案”则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培养能力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因此,我们的这部教材,在教学方法设计方面,是围绕案例教学法展开的。

  与其他逻辑学教材相比,我们的这部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以现代逻辑为主。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提倡“以现代逻辑为主”。众所周知,传统逻辑的知识无疑是有用的,但是,传统逻辑的知识在日常思维中也是远远不够用的,而现代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必然阶段,现代逻辑对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的研究,无论从深度和广度方面讲,传统逻辑根本无法相比。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给学生讲授传统逻辑的知识,而是要以现代逻辑的精神来整合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内容,反映逻辑学对概念、命题和推理条分缕析的逻辑分析精神,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学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至于怎么贯彻这个方针,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和措施。特别在引入多少现代逻辑知识,怎么引入,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采取的方针是,使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有机融合,并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自然延伸到现代逻辑,并且尽可能使到两者的有机衔接起来。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还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关于论证和论辩的最新成果。从宏观方面来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论证与论辩。

  2以案例教学为主。在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我们强调了“以案例教学为主”。这种教学方法,由于其生动活泼的讲授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学生好学、老师好教,因此,受到了普遍欢迎。

  逻辑学、特别是现代逻辑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远离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以数学方法和形式化方法研究人类日常活动,例如,谈话、演讲和论辩后面的思维规律、特别是推理的规律,固然有其抽象性的一面。然而,逻辑规律既然来源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它就必须能够回到日常思维中去指导人们的思维实际,否则,逻辑规律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我们的教材,采用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希望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新鲜活泼,生动有趣。

  3以逻辑应用为主。在逻辑理论和逻辑理论的应用方面,我们强调了“以逻辑应用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是教学方法,这个方法要达到的目的,则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正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如果我们的学生在长期的思维实践中,通过反复应用逻辑知识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可以使逻辑知识转化为逻辑思维能力,并且最终内化化为较高的逻辑思维素质。而逻辑思维素质,在人的各种素质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以案例教学为主”,改变教学方法,实行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在我们今天提倡的素质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逻辑学的生命力在于逻辑学的应用,在于能够提供分析和评价人们日常论证的原理和方法。在人们的思维实践中,论证是用日常语言表达的。因此。我们在教材中增加了“语境和预设”、“合作原则和准则”等涉及日常语言的语用推理方面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的研究成果,把对自然语言表达的论证纳入我们的教学体系,从而大大丰富了逻辑学关于论证的内容,从语用层面丰富了关于论证的知识,在大学逻辑课的教学中实现了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有机结合。

  四、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初步成果

  《逻辑学基础教程》采用了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生动生动活泼,趣味盎然。而且,在课堂教学中,用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可以时学生深刻体会到逻辑学在社会生活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是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且,这些妙趣横生的案例,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气氛热烈活泼。课后,学生能主动应用逻辑原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中的种种逻辑问题,真正做到了切实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的目的。

  我们这部教材,只是在案例教学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我们希望,将来有越来越多的教师采用这种方法编写具有自己专业特色的逻辑学教材。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推进逻辑学的案例教学:

  1建立案例库。案例教学法要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具有时代特色,符合逻辑学科要求的“案例库”。教师要不辞辛苦,从报纸杂志、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收集大量的案例,而不是关在书斋中闭门造车,然后到课堂上讲那些生造的例子。逻辑学要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生活,怎么面对?这就需要我们做一个有心人,在人们实际生活中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时,在读书、看报、听广播和看电视时,搜集人们使用的概念、命题、推理、论证中的例证作为原始案例,回来后经过反复加工整理,精心设计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

  2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参加到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中来。由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与中国逻辑学会组织发起的“找逻辑与语言病句”活动,其实是进行案例教学的一个好主意,而有的学校的老师,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的曹予生教授,则主张把这种一次性的活动常规化。这些活动,已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思想,只不过还仅仅停留在寻找反面案例的范围内。

  我们认为,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让学生搜集、整理、分析正面和反面的案例,对培养国民(尤其是大学生)的逻辑意识,提高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素养,是十分有意义的。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锻炼了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资料的能力,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们的运用逻辑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正是逻辑学的教学目的。因此,这项工作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在搜集案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案例要为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服务,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应用不同的案例。

  3要围绕不同专业的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实施案例教学法。案例的选择,往往带有专业特色。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教学的一种方法,而方法是要为完成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服务的,因此,使用案例教学法,一定要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的培养方案出发,使逻辑学尽可能地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等学科的内容结合起来,增强“案例教学法”的计划性,目的性。

  4要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应用,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和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它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任何方法,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一定的弊端。例如,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体系讲解上可能不是特别系统。所以,怎么运用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什么程度,教师要认真仔细地研究。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其他的教学方法也有重要的作用,如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讲授方面,讲授法等方法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些教学方法具有连贯性,条理清楚,讲解连续。所以,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各种教学方法也要取长补短。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使它们互相结合,各取所长,服务于我们的教学任务。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9

  公共场合,最好不要东张西望-至少不要盯着美人死看。否则美人会问:“看什么看?”当然,京油子会卷起舌头反问:“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京油子是有点痞,但他这是在用哲学,用了哲学上的方法论。律师理屈时也会这样狡辩。还有,“当主要矛盾解决之后,次要矛盾便上升为主要矛盾”。都是讲哲学、用哲学,尽管是些雕虫小技。

  一、体系

  哲学的大问题是体系问题,大哲学家讲究完整的体系,不仅要解释过去,解释现在,还要解释未来,解释宇宙。

  法律也一样,专业上国人喜欢划分体系。比如,民法又称“大民法”,将物权法、侵权法和婚姻法统统打在网内。所以,中国的法律学者比较喜欢当民法专家。如果你是民法专家,那世上万物,人间百态,尽在股掌之中。当然,德国的民法典确实不错,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德国有很好的民法典,那也不是偶然的,德国多哲学家,尼采、黑格尔、马克思,他们都是德国人或是德国的犹太人。

  法律的专业划分是需要的。可惜,这种划分经常是出于争强地盘和巩固地盘的需要。大民法是个很头疼的问题,难免有“垄断”现象和“独裁”倾向。曾经有人想从中割出一块“经济法”的天地。当然,这有点另立山门的意思,任务很艰巨的,相当于中“当权派”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杀出来。反叛者曾经一度得逞,很有异军突起的气势。学校里有经济法专业、经济法系,甚至还有什么国际经济法系,法院里的经济庭也很坐大。但好景不长,法院又改回来了,取消了经济庭,改设民一庭、民二庭,把颠倒的历史再重新颠倒过来。

  讲究体系很好,但要命是,讲究体系重在包罗万象,一言以蔽之。一言以蔽之就很难容得下反对意见。德国法院的判决书原来都是一致意见,后来做了些改良,稍稍有些松动,德国法院的判决也有反对意见。但德国其他法院的判决书也还都是一致意见。据说这是为了避免歧义,以免减弱法律的权威性。美国人比较尊重不同意见,至少在美国国内是这样。美国联邦法官卡多索有句名言:“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美国上诉法院的判决中常有不同意见(上诉法院是合议庭。一审法院多是独任法官,无所谓意见不同)。

  法律来自日常生活,是为解决人们生活中的困惑和烦恼而制订的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应该贴近生活,是人民大众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法律还可以再往上提升,升到什么体系的角度。而体系的角度实际上也就是哲学的角度或是说高度。这样来看,法律便是介于法律哲学(也可以说是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之间。

  在此三角关系中,德国人是尽量要将法律往体系和理论上升。德国人的法律也是这样,每部法律都有总则,统领所有细则,细则里没有谈到的具体问题,再回头去看总则。美国人不同,往往是选择一个突破点。人类是从自由王国走向必然王国,美国法官分析问题更喜欢走回头路。

  美国法律不太注重体系,至少是一开始不讲什么体系。除路易斯安那州外,美国没有民法典(路易西安那州原来是法属殖民地,沿袭法国民法典至今)。美国的合同法、侵权法都是自成一体的大法,不是大法下的小山头。美国法律界人士有时也会说到商法,但这里的“商法”(commercial law)并不是自成一体的法律,而是各个法律中与商业有关的内容都汇总在一起。

  美国法官讲究打硬仗,打乱战。抓住一点进攻,突破后四处出击,全面开花。美国比较讲究实用。美国人的光辉思想常常是一、两个闪光的点,比较接近中国的成语故事。如,所谓的“毒树之果”规则(fruit of a poisonous tree),指刑法审判中必须视程序为生命,非法获得的证据不能被作为定罪的证据。还有“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规则,是说当官或出名后就得准备挨骂,别人骂错了也很难索赔。如果有人损你,就必须忍着点,因为公众人物是大家关注的交点,所以必须牺牲点隐私权。而且即便报道有点失真,我们也不能求全责备。美国进而发展到要背案例,一个案例一个思想。

  沉默权(right to maintain silence)也是美国法中的一条重要规则。按这条规则,犯罪嫌疑人一旦落网,有权始终保持沉默,而且沉默不得被视为其有罪的表现。这实际上是举证责任的转移,要求控方在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证明指控。这种点上的规则是小敲小打,但也有宇宙性的影响。比如,倘若沉默权早点在中国适用,中挨斗的老干部就可以保持沉默,避免屈打成招,更不会乱咬人,就没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二、有逻辑不等于合理

  法律和哲学都讲究推理,讲究逻辑。法律甚至更进一步,将其化为程序,说是程序的公正要高于实体的公正。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是为了避免错误。德国人很讲逻辑,连笔记薄纸上都是小方格,如同象棋的棋盘。瑞士说德语的那部分人也是一样。

  但追求逻辑也可能铸成大错,也可能导致荒谬。希特勒从上台到独裁,走过了法律的每一个程序,可以说是合法的。等德国人走完整个步骤,等到他们发现误入歧途,惊呼上当,一切都太迟了。

  美国也有类似情况。比如,政治捐款在美国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受宪法保护。政治捐款经常被用于广告,这样就与言论挂上钩了。按这种逻辑顺推,任何人、任何企业,如果用自己的钱,就可以想捐多少捐多少。当初,希特勒拿德国大资本家的捐款就不受任何限制。可这样一来,穷人还有说话的余地吗?所以,许多美国人都不服。在各种压力之下,美国已经有了限制政治捐款的规定,而且还会继续推出新的法律。

  美国已故大法官奥列佛。福尔摩斯在《普通法》一书中说过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法律的生命就是经历”。至少可以说,逻辑与经历两者是在相互影响。

  三、抽象

  法律与哲学有一个共性,就是两者都很抽象。抽象后问题就可以变幻无常,律师和法官就可以做手脚,就有了回旋余地。例如,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很简单,但德国人非要将其一分为二;销售合同有别于物权转让合同,而且两者分离,即便销售合同不成立,物权转让合同可以单独成立。这就是德国民法上的所谓分离原则。分离原则是立法者向大银行投降的结果。商界的大债主多是银行。银行总是希望把债务人捏在手里,能不解放他们就不解放他们,能晚一天解放他们就晚一天解放他们。银行有可能想将此担保用于彼债务。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10

  摘 要:在古代希腊,灵魂概念由于其特有的神秘性颇受哲学家们的关注。本文细述古希腊鼎盛时期诸位哲学家对灵魂的定义,阐释其在不同哲学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此厘清这一概念在古希腊哲学中基本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古希腊哲学;灵魂;认识论

  早期自然主义学派对灵魂概念的探讨

  古希腊哲学鼻祖泰勒斯首先提出了一种泛灵论观点,他认为“万物皆有灵性”。鉴于他的水本原说,他很可能想借用灵魂概念来隐喻万物的运动变化过程。万物既然最终都是由水构成的,那么其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也应归结于水,水作为万物的本原应该具有某种内在的能动性。但他似乎没能就这种能动性给出进一步的说明。对于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他的后继者给出了进一步的探讨。阿那克西曼德依据泰勒斯灵魂概念的不可名状,干脆将世界的本原更换成“无定”,即一种没有形体、没有属性、原初的混沌状态。并且他还将运动解释为“无定”分化万物、万物复归无定的轮转过程。阿那克西美尼部分保留他老师的说法,将本原规定为无形但有内涵的气,并且认为正是气本原内在的冷热属性引发了凝聚和稀疏两种运动,气的凝聚造就了云、水、土、石,气的稀疏造就了火。

  其后,毕达哥拉斯部分沿袭了阿那克西美尼的解释,他认为“热元素是生命之源”,阳光中带有热元素,其与地球上的冷元素结合便产生了生命。然而不同于泰勒斯原初对灵魂的定义,他否认灵魂的能动性,且不将有生命的东西等同于灵魂。他曾说过“灵魂是由热元素和冷元素组成的一个部分:它与生命不同,因为它是不死的,乃是由不死的元素构成的一个部分”①,若是结合他的数本原论再来理解这句话,似乎可以将灵魂视为冷热元素恰到好处的融合,且该融合遵循某一恒定的比例关系。生命虽然也是冷热元素的结合,但这种结合是变动的、不确定的,因此达不到那种恒定存在状态。同时他断言人是有灵魂的,但若是想把握不朽的灵魂就需要借助于净化灵魂的手段――哲学和音乐,这两项学问恰恰都体现了某种程度的“和谐”,即一种数的规定性。为了解释人之生死和灵魂不死这对矛盾,他还吸收了奥尔夫斯教灵魂转世的观点,“灵魂依照命运的规定,从一个生物体中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体中”,“灵魂的理性部分是不死的,其余的部分则会死亡”。

  稍晚的赫拉克利特对于灵魂的界定如同他的哲学一样难以把握,原因在于他将变动不拘的火作为世界的本原,“火产生一切,一切又复归于火”。其思想大体取之于米利都学派,然而也有一定的创建,从他的一些残篇中,依稀可以概括出灵魂在他看来是类似于火、气的东西,“灵魂是从水而来”,“灵魂也是从湿气中蒸发出来的”,“干燥的光辉是最智慧、最优秀的灵魂”。赫拉克利特特别强调灵魂是有生有灭的,在他看来世界上除了火是永恒的以外,其他所有由火演化而来的东西都处于生灭之中,“对于灵魂来说,死就是变成水;对于水来说,死就是变成土”。至于灵魂具体的运作方式,他借用“逻各斯”来说明,“‘逻各斯’②是灵魂所固有的,它自行增长”。

  心灵概念的出现以及对人的认识过程的探索

  赫拉克利特哲学的精髓就在于他对“逻各斯”的阐释,本质上讲,这是一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敏锐的观察到了事物皆处于流变之中,并且注意到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道理。然而这套理论并未受到希腊人的重视,受追捧的恰是他的对立者巴门尼德的理论③。受巴门尼德的影响,其后的几位元素论者都认为构成万物的基质是不变的,万物的生灭变化其实是基质组合与分解的过程。基质组合与分解的动力源于何处?就这一问题他们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恩培多克勒和阿那克萨戈拉的见解较为一致,认为基质本身是不动的,动力源于基质以外的某种东西;德谟克利特不赞同这一观点,他在实存的基质以外加入了虚空这一概念,认为基质在虚空中相互碰撞从而引起运动,想借此来回避基质以外的驱动力。也正因如此,他们的灵魂观彼此存在差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认识论层面的探讨,人如何能够认识这个世界,背后蕴藏着怎样的一套认知机制。

  据古希腊哲人艾修斯的记载,恩培多克勒“把灵魂看成女神,把纯粹地分享着灵魂的纯粹的东西看成男神”,剖析其哲学思想我们不难发现,此处所谓的“灵魂”与其“爱”、“恨”④观念本质上是同一的。他的这一区分具有里程碑意义,相较于以往的自然哲学流派,他首次将灵魂概念解释为独立于物质以外的存在,不可否认其奠定了古希腊哲学乃至西方哲学心物二元的传统。他的贡献不仅如此,他也是希腊早期为数不多的触及人类认知研究的学者,这与他的医学背景有着一定联系。他的“流射说”⑤尝试着对人类感知活动做出“科学”解释。人能感知到外物并且产生情绪源于“同类相知”原则⑥。他认为当人体某个器官的组成元素和外在元素相同时,便会产生一种亲知力,这种亲知便是思想的基础。由此,他推论“思想是从相同的东西而来,无知是从相异的东西而来”。

  阿那克萨戈拉受到同时代哲人的启发(其中就包括恩培多克勒),第一个明确提出“努斯”概念。“努斯”译成中文既是心灵⑦,他在《论自然》中如此描述心灵概念,“别的事物⑧都具有每一件事物的一部分,但是心灵则是无限的,自主的,不与任何事物相混,而是单独的,独立的,自为的”。在说明心灵的特殊性之后,他又赋予心灵独一无二的能力“心灵是万物中最稀最纯的,对每一个事物具有全部的洞见和最大的力量”。至于灵魂,阿那克萨戈拉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他转而将有灵魂的生物界定为受心灵支配的种子混合物,“……人就是这样组合起来的,一切具有一个灵魂的生物也是这种组合起来的”,“对于一切具有灵魂的东西,不管大的或小的,心灵都有支配力”。或许他更愿意将灵魂理解为一种存在状态,而非某个具体的存在对象。不同于恩培多克勒的“流射说”,他区分了感觉和思想的差异。基于种子说,他指出感觉只是对某物中占多数的种子的把握,而思想却能把握那些占少数的种子。感觉的产生需要思想的指引,例如,唯有当有了冷的思想,在热的情况下才会知道热。这种相反相成的“异类相知”⑨原则带有某种辩证思想。同时他也警醒世人,感觉是不可靠的,感知某物并不是了解此物的全部,“由于我们感官的无力,我们才不能看到真理”。 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奉行一种极端的机械论观点,他将灵魂也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原子,“只不过其个头更小,而且是圆形的,这样就更便于运动”。然而,该理论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没法合理解释原子最初的推动力,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二卷中以一种略带讽刺的口吻揭示了该问题,“一方面,他们认为动物和植物的存在或产生都不是出于偶然……另一方面他们却主张天空以及可见事物中最神圣的东西是出于偶然……”。换言之,既然促使原子碰撞的初始动力是偶然出现的,那又如何保证原子碰撞过程遵循绝对的规定性呢?尽管如此,他在认识论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他提出了两种认识论观点,即流射说和约定说。流射说假设外物生成影像,影像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形成印象,影像是一些流动的原子束。约定说则认为,人对外物的感受基于人为的约定,例如约定什么情况下呈现红色、什么情形下会感觉到冷等等,所有这些感觉都只是原子碰撞运动的结果。以现代科学的视角审查这些解释几乎不需要什么大的改动。

  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

  从最初泰勒斯提出水本原说到德谟克利特完善原子论,大部分早期希腊哲学家沿袭这种自然主义的研究传统。受这股思潮的影响,那个时代古希腊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了空前的进步,其中许多哲人本身就精通天文学、数学、医学等。然而好景不长,该思潮发展中的一些弊病逐渐显现出来,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两条。首先,是内部观点的不一致,基于不同的观点同一个问题出现不同的解释。以本文所探讨的灵魂概念为例,柏拉图就曾在《法律篇》中总结出自然主义内部的三种定义,“…推动太阳的灵魂就住在这个可以看见的圆的物体中…”,“或者这个灵魂…自己有一个火或气作成的外部的形体,而以自己的形体猛烈地推动那个物体”,“或者第三,它并没有这样一个形体,而是用某种异常惊人的力量来带动太阳的”。⑩显然这种定义混乱的局面为相对主义智者们提供了立论的依据。其次,是解释严重脱离日常使用。对于一个崇尚公民社会、热衷于政治辩论的城邦国家而言,过分强调自然现象而不谈及公共事务显得不合时宜。例如柏拉图在《斐多篇》里借苏格拉底之名对阿那克萨戈拉的心灵解释表不满,“我的这位哲学家完全抛弃了心灵或任何其他关于秩序的原则,而是求援于空气、以太、水以及别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时代造就了苏格拉底,鉴于自然主义的所面临的问题,他首先给出了合理的思考。受阿那克萨戈拉“努斯”的启发以及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影响,他尝试经由人事把握心灵这一内在本原,而非借助当时众说纷纭的“自然科学”。他将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的同时,也将灵魂探讨的核心点从自然界转回到了人自身。(为此,更多探讨伦理、道德、直觉体验、政治实践等问题。)不同于相对主义的智者,他相信人心能够把握真理,提出德行即是知识。然而,比起自己建构哲学理论,他似乎更善于引导、启发别人思考,他的学生柏拉图就是其哲学思想的直接受益者。

  柏拉图的灵魂观

  柏拉图对灵魂概念的阐述颇为丰富。在《理想国》中他将灵魂分成三个层次,分别是理性、激情和欲望。理性是属于纯粹的灵魂,其可以把握理念世界,激情则没有那么纯粹,参杂了可感世界中的一些成分,但依然服从理性支配,而欲望则是灵魂的堕落,沉溺于可感世界的结果。基于此,他在《斐多篇》中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灵魂好像是两驾马车,理性是驾马者,激情是驯服的马,欲望是桀骜的马”。

  在《国家篇》中,他将灵魂比作眼睛,“当它注视被真理与实在所照耀的对象时,它便能够认识这些东西,了解它们,显然是有了智慧”。他认为内在与人的灵魂之所以能够把握真理和实在乃是因为受到终极理念“善”的感召,就如同眼睛之所以能看见外在的世界乃是受太阳的照耀一样。由此,他区分了两个世界,一个是由灵魂把握的理念世界,一个是由眼睛感知的可感世界。较之这两个世界,他认知只有前一个世界是实在的,后一个世界是介于存在与非存在的中间态。

  理念世界既然是纯粹的实在,那么其必然是恒在的。但问题是我们的灵魂如何能够把握这一恒在呢?基于这个问题,他在《斐多篇》中给出了一个合乎常识的论证,即回忆说。“当你问人问题时,如果你的问题提的恰当,则被问的人自己就会正确地作出回答”。基于这一现象他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必然是在我们生下来以前就已经得到这种知识了。”继而他断言“灵魂在取得人的形式之前,就早已经离开人的身体而存在了,并且还是具有知识的。”该断言可以进一步推出人的肉体部分和灵魂部分是相分离的,可朽的是人的肉体,而灵魂是不朽的。他还借鉴了毕达哥拉斯灵魂净化的思想,认为回忆是一种“死亡练习”,“最彻底的净化是灵魂与肉体的完全分离,这就意味着个人生命的终结”。

  然而,他并未满足于以上推论性的解释,在《蒂迈欧篇》中他提出了某种形式的神证论:

  “神是这样考虑问题的。他认为在本性上可以看见的东西中,有理性的东西,整个说来,总是比没有理性的东西好,而理性不能存在于没有灵魂的东西里面,因此,当他创造世界的时候,他便把理性放到灵魂里边去,把灵魂放到身体里边去…这个世界是由于神的天道把它当作一个赋有灵魂和理智的生物而产生出来的”。

  由此可见,他的神创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目的论的思想,他的灵魂作为其整个目的论的重要一环,一头联系着至善的神,一头牵动着整个理念世界,这样的架构如同他的形上哲学所追求的精致那般精致。

  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

  作为古希腊最具影响力的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学术兴趣几乎遍及了当时所有的知识领域。他对灵魂的探讨不仅启及形而上学,还牵涉医学、生物学、心理学等领域,因此,某种程度上讲,他是第一个对灵魂概念给予系统研究的学者。

  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一书中明确给出他的灵魂定义,“灵魂是潜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机体的形式”。首先,这一定义基于他的形上实体学说,任何实体都由质料和形式两个方面组成,质料构成实体的材质,而形式赋予实体特征和属性,因此,作为机体形式的灵魂必定要与机体的躯壳相结合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机体。其次,是对生命概念的认识,经由多年动植物研究,他首次明确区分了有机物和无机物,他认为生命是生物所特有的,“所谓生命,指靠自身摄取营养和生长”。再次,是对潜在的理解,亚里士多德在其物理学中分析过潜在和现实的关系,潜在是形式的 “缺乏”,而现实是业已存在的形式,潜在向现实的转化就表现为运动的过程,灵魂的形式是动态的,表现为一种生生不息的生命过程。 依照其生物学分类,亚里士多德将灵魂分成三个层次,低等的植物灵魂:只有繁殖、消化能力;中等的动物灵魂:除了繁殖、消化,还拥有感觉、欲望以及运动能力;高级的人类灵魂:较之动物灵魂还多一样理性功能。然而,受制于当时并不发达的人体解剖,他误将心脏作为理智活动的中枢器官。

  依照其心理学研究,亚里士多德还对人的认识过程进行细致的分析。最初外在的可感对象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我们的感觉接受可感对象的可感形式,可感形式类似于印章印在蜡上的印迹。因此感觉过程完全是被动性,受制于外力的。再次,想象过程作用于可感形式,将加工、整理之后的可感形式驻留在心中。不同于感觉过程,想象过程带有较强的自主性,所产生的印象也非原先的可感形式。最终,理智过程作用于这些印象,产生理性概念,即“形式的形式”,这一过程完全是自主的。

  总体而言,中年时代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倾向于唯物主义解释,但到了晚年他有回归柏拉图哲学的趋势。在《论灵魂》的第三卷中,他将人类灵魂独有的理智部分又划分成实用和纯理两个部分,实用理智部分依照之前的分析,作用与外在的客观对象,而纯理理智部分则“分离于实践心识之后,就再不思想于任何外来的实用思想客体了”。换言之,纯理理智全然不受外界的影响,独立自为的存在。显而易见,纯理理智与柏拉图“理性”概念是相仿的。依照这一对接,亚里士多德将分有纯理理智的灵魂归属于纯形式的神。

  总结

  灵魂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名词,早在公元前世纪,其就已出现在古希腊诗人荷马的长篇诗集当中,如其常识性的解释,灵魂被视为人死后飘离肉体的鬼魂。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不屑于这种远古的迷信,他们将灵魂概念纳入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赋予了其相应的形上含义。就本体论而言,早期自然主义哲学家基于唯物的立场,或将灵魂理解为内在与自然物之中的能动属性,或单独将其界定为某种物质;而后随着元素论者主张将驱动力和基质区分开来,灵魂概念逐渐脱离物的层面而靠向精神层面;终于经由柏拉图建构的理念世界,灵魂概念被彻底融入理性精神之中。至于灵魂是否不朽的问题,其实质是古希腊哲学变、不变议题的延伸,大致上,认为事物存在变异的哲学家主张灵魂是可朽的,而认为事物静态不变的哲学家多数主张灵魂是不朽的,当然,也有一些人走中间路线,认为灵魂的一些部分可变,因此是可朽的,而另一部分是恒在的,因此是不朽的。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灵魂与人的关系问题,基于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古希腊多数哲学家并不将灵魂限定于人的范畴,但他们愿意花较多笔墨探讨人的灵魂,这就涉及到他们认识论、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注解:

  ① 见北大《古希腊罗马哲学》毕达哥拉斯一节,余下引文如无特殊说明都出自该书。

  ② “逻各斯”本意指“话语”,赫拉克利特用它来指代事物运动的内在本性,有“原则”、“规律”的含义。

  ③ 巴门尼德认为世界就是一个浑然一体的、不变不动的“一”。

  ④ “爱”、“恨”独立与四根之外,作为四根的动力因而存在着。

  ⑤ 见北大《古希腊罗马哲学》第88页[D84]。

  ⑥ 见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第24页。

  ⑦ “‘心灵’也被译作‘理智’,但这两种译法的意义各有所侧重:‘心灵’侧重表示精神的存在,‘理智’侧重表示精神的活动。”见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第26页。

  ⑧ 在阿那克萨戈拉看来,单个事物是由无数“种子”混合而成的,其中的种子囊括了种子的所有类型,因此,一包含一切。

  ⑨ 见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第26页。

  ⑩ 柏拉图的这一概括也算作是对之前灵魂概念探讨的一个总结。

  不清楚苏格拉底是否真说过这样的话,但他说过此话的可能性颇高。

  回忆说的最初是有苏格拉底提出的,通过指引他让一个没学过几何学的奴隶的孩子推导出毕达哥拉斯定理。

  见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第63页。

  见亚里士多德《论灵魂》,下面引文中的内容同出此书。

  见北大《古希腊罗马哲学》柏拉图[知识的四个等级]。

由小编孤独似鬼整理的文章经典的哲学论文(通用10篇)分享结束了,希望给你学习生活工作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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